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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规章制度与员工手册15篇
员工手册是公司为了方便员工理解和遵守公司规定而编制的一本手册。它通常包括公司的简介、规章制度、福利待遇、工作职责、安全规定等内容。员工手册可以帮助员工了解公司的文化和价值观,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和义务,同时也能够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绩效。以下是规章制度与员工手册。
好的品牌美容院一定拥有一套合理的员工管理制度,好的管理制度一定会在优秀的管理人员身上发挥巨大成效。
1、严格执行上、下班签名制度,着工装签名,并严格签署上下班具体时间。
2、工休按店内轮休制执行,临时事假须上班时间前请示店长或经理批准;请假须真实反映情况;请假一天以上须书面申请经理批准,超过批准期限视为旷工。
3、工作时间须束发,穿着工作服,整齐清洁,佩戴工作牌,淡妆,刘海不得长过眉毛,不能留长指甲,做护理时戴口罩,上班时间不能在手上佩戴首饰。
4、努力培养和提高专业接待素质,按规定礼仪礼貌用语,微笑、亲切接待顾客,主动问候顾客,接待厅内见到顾客须起立,主动为顾客开门。为客人换鞋、铺床,迎三送七,送客人出门不能少于三步。不能在上班时间把个人消极情绪带入店内,影响同事和顾客。
5、尊重顾客。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并按情况及时包馈给店长或经理,无论如何不准与顾客发生争吵。
6、美容师之间互相尊重、关心和照顾,礼貌用语,严禁在营业场院所内讲脏话,争吵、打闹、发脾气,摔物品等言行。
7、服务工作安排,工作积极主动,主动联系及预约顾客,工作不拈轻怕重,挑三俭四,自觉服务工作安排。不经店长或经理同意,不能随意调班,和擅自安排工作或休息。
8、不能在店内从事工作业务无关的事情。
9、给顾客作护理时,沟通顾客应轻声细语,美容师之间不允许相互开玩笑取乐,喧哗、议论事情。无论上、下班时间,均不能躺在美容床或伏在工作台上休息、睡觉(特殊情况须请示店长同意)
10、自觉维护本店的形象、声誉,积极提供有利于本店发展的方式方法。不准在店内议论他人是非或与顾客议论本店内部是非。
11、节约用水用电,杜绝浪费行为。做护理不准偷工减料或铺张浪费。
12、严格执行卫生清洁制度。
13、上班时间手机调到震动状态,给顾客做护理时不准接私人电话,电话内容由他人代为转告或改时间打入,接听时间不准超过3分钟,顾客预约电话请他人代为登记。
14、每天早、晚班必须交接班,清点货品及营业款。
15、当班时间必须按规定填定各类报表。
16、不能利用上班时间从事个人护理,从事个人护理按有关规定现金结帐。美容师个人购买产品仅供本人使用,严禁利用职务之便损害本店的利益。
17、正规合理的使用美容仪器,爱护美容院设备,产品根据需要放入冰箱低温保存。
18、严格保密顾客资料。未经店里(经理)同意,不准私自借用店内资料、物品,不准对外泄漏本店内技术、管理资料及具体经营数据。
19、业务经理(店长)对属下美容师有绝对领导权和管理权,美容师必须服从安排。
20、工作时间不得打私人电话,不得吃零食、吸烟、渴酒、大声喧哗、追逐、打闹、私会顾客和家人。
21、不得向顾客索要小费,或利用工作之便假公济私,谋取私利。
22、每周三上午10∶00~11∶00本店例会(11∶00前不预约客人),全体员工须准时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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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职工的管理规章制度(范本7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学校教职工的管理规章制度,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上课期间,教职工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如早自习上课铃响1分钟后不到学校视为迟到,5分钟不到校为缺席;上课铃响,教师提前作好准备,马上进入教室上课,上课一分钟未进教室视为迟到,三分钟不进教室为缺席。(一次缺席,绩效工资中扣除30元,一次迟到绩效工资中扣除10元。)
二、教师在课堂上应充分利用40分钟时间,不离岗,不提前下课,若离岗两分钟或是提前一分钟下课视为早退。(一次早退,绩效工资中扣除15元。)坚决禁止任何人在上课期间无故退堂缺课或不上课而造成的群众不满者,如有违犯者在全区教师大会上作出书面说明,同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三、课堂教学要按计划进行,备课认真,按教学计划进行授课,学校将对任课教师的授课情况随时进行抽查,采取听不打招呼课的方式进行,一经发现不备课或备课不认真无教案或导学案上课,照本宣科3次者,计入教学事故之中,视本学年年终考核不合格。
四、学生作业要及时批改,严格按照学区年9月11日全乡教师大会上对于作业的要求批改,并且批改要规范,教师一律用红笔认真批改,不得敷衍塞责。学区对作业的批改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或是抽查,若发现不按要求批改者,一次扣除绩效工资10元,甚至不批改作业者或更为严重者作书面说明同时加大处罚力度。
五、对学校全体会议或是安排的临时性活动,要认真对待,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拖。若拒不参与者,视为缺席一次扣年终考核一分。
六、教职工上班时间有事或有病要请假,请假必须凭假条,3天以内本学校校长请,一周内有学区请,超过一周者由学区报上级部门批准,不然以矿工论处;坚决禁止教职工在上班期间上网聊天、看视频或不健康视频,更不允许喝酒打牌或高声喧哗,不允许女教师织十字绣或其他私活;不允许在上班期间在被窝里睡觉。
七、教职工要积极参加学校或是教研组长组织的各种活动,若拒不参与者以缺席论处,并由教研组长记录在案,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
八、考风建设在监测中如发现考场作弊或批阅试卷上做手脚者一次给当事人处罚400元,当事人所在校长处罚200元,当事人所在教导主任处罚100元。在批阅试卷中如有失误者,小的失误三处以内口头批评,并责令及时矫正,超过三处按以此为基点处罚10元;如有大的失误责令及时矫正并使其程度而定加大处罚力度。
九、巩辍保学流失一人给相关当事人处罚50元。
十、教职工严格遵守学校管理制度,服从学校合理的安排,干好自己的分内工作,值好周、护送好路队、组织好学区或学校安排的各项活动,坚持24小时值班并做好记录。如有闪失者按日工资的两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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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职工的管理规章制度(精选7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关于教职工的管理规章制度,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教师必须按时候课、上课、下课,不得迟到、课中离岗和早退。否则,每发现一次,从考核中扣除0.5分。
二、上课时间不允许待客(特殊情况除外)。
三、教师必须严格按照教导处安排的课程表上课,不得私自改动和调换;如果确需调换,需经教导处批准。否则,按缺课处理。缺课一节从考核中扣1分。
四、教师请假后,必须与教导处安排的代课教师进行当面交接,如有特殊情况不能进行当面交接,也必须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进行交接,如果不按规定进行交接出现缺课或迟上课现象,按缺课处理。
五、教师上课前必须认真备课,写好教案,绝不允许无教案上课。否则,按缺课处理。
六、教师上课必须按照新课标的要求,选择适合学生学习的教学方法,运用“10+30”的教学模式。
七、教师上课时要文明施教,做到衣着整齐大方,不穿奇装异服(包括穿拖鞋、露肩衣服、短裙、短裤等);否则,停课待岗。
八、教师上课要精神饱满,富有激情。
九、教师上课必须做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围绕教学目标精心组织教学,要保持良好的课堂秩序。否则按考核细则扣分。
十、教师上课期间,绝不允许派学生离开教室去做别的事情,更不允许让其他教师把学生叫到办公室补课。
十一、绝不允许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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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的管理规章制度精选7篇
在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本文将为大家介绍教职工的管理规章制度精选。
1、严格控制课外作业量。1—2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中高年级课外作业量不超过1小时。
2、提倡布置分层性、创造性、活动性、实践性的家庭作业,不得布置大量机械性、重复性的抄写作业,不得用抄写作业惩罚学生。
3、作业批改要及时,有批改日期。语文习作可在两周内完成,语文作业一课一批改;数学作业须当天批改;其他学科作业随课批改。
4、作业批改要正规、认真,全批全改,做到不错批、不漏批。
5、要提高批改质量,教师的批语书写应工整、规范、准确,对学生有示范性和指导性。
6、提倡作业批改都写评语,语气要和蔼,对学生所存在的错误用婉转的语言表达出来,多用表扬、激励的语言。
7、要培养学生自我找差距,自我完善的能力,要求学生及时纠正作业中的错误,教师要通过适当的方式检查学生纠正作业的情况。
8、要严格要求学生认真、按时、独立、整洁地完成作业。
9、作业批改不及时,作业严重不足或严重超量,不全批全改、无批改日期,无激励性评语等按考核细则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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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师规章制度管理办法(最新)
无规矩不成方圆,没有制度保障,学校的管理就会陷入无序状态。但是我们也要追求管理制度建设的科学性和人文性,保证管理的绩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教师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教师务必遵守作息时间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2、幼儿有不舒服的状况,要及时协助处理,同时要了解原因,安抚幼儿,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并报告园长。
3、教师认真备课,务必提前备前,保证每一节课都要教案,无教案不进教室。
4、教师带班不接待人,进班不跷二郎腿,不坐桌子。
5、教师有事务必请假,凡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的一切按旷工处理。
6、值班老师应遵守值班时间,比正常上课提前__分钟,下班推迟__分钟,当班和值班时间不能私自离开幼儿。
7、坚持使用普通话教授幼儿。
8、教师认真组织好幼儿的学习生活,在玩大型玩具时务必有老师保护,禁止幼儿私自玩耍,幼儿离园时务必把幼儿送到家长手中。
9、因工作失误造成一般职责事故,如磕伤碰伤挤伤烫伤扭伤等,跟班教师应承担相应的费用,如因工作造成重大事故,导致幼儿住院医疗的,当班教师务必承担__%的医疗费用,因看管不当,造成幼儿走失和其它事由造成严重后果的.属于教师严重失职,教师本人负主要职责,扣出工资。
10、全勤的教师每月应发全勤奖__元,有迟到早退现象无全勤奖,迟到一次扣每月工资__元/次,旷课教师__元/次,学期结束时,各方面表现优秀,且班级没有安全事故的将奖励教师__元。
11、同事之间应团结互助,不斤斤计较,严禁教师之间闹情绪,打架事件的发生。
12、接送幼儿时,务必做好记录,禁止陌生人接走幼儿,防止冒领幼儿。
13、各班教师下班后,离园之前,认真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整洁卫生,保证安全。
14、教师在校内校外都应自觉维护教师形象和幼儿的声誉,上班期间要微笑应对家长和来宾,并务必要态度好,不与家长争吵。
15、教师在上班时,要把全部经历放在工作上,上班期间接电话不能超过__分钟,要全面照顾幼儿避免发生意外事故,严格做到:"视线不离开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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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公司员工管理规章制度(15篇)
规章制度是指组织或单位制定的,用于规范内部管理和运营活动的文件。规章制度包括各种规定、条例、章程、办法等,涉及组织或单位的各个方面,如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生产管理、服务管理等。以下是公司员工规章制度15篇。
一、员工守则
(一)管理人员必须保持服装整洁,仪表端庄、精神饱满。
(二)对待住户、访客、同事和各阶层人士,均应以礼相待,保持彼此间良好关系。
(三)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轮值时间,按时上下、班(交接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四)管理人员不得在当值时间内为个别住户做职责范围以外及对私人服务的工作。
(七)不准损坏公司信誉和对公司有欺诈及不诚实行为。
(八)不得假借公司名义或利用职权对外做有损公司声誉或利益之行为。
(九)不得向业主、住户或与公司业务有关的任何人收受或索取任何形式的礼物、赏钱。
(十二)必须尊守和执行公司所发出的一切通告办事。
二、管理公司
(一)按照规定时间当值,不可擅离职守。
(二)在当值时不得饮酒、吸烟、打瞌睡、阅报、看书、听收音机或与同事闲谈、开玩笑。
(五)服从上级指导,完成所指定工作。
(七)执行各项任务时,必须要有礼貌,谨记服务至上,礼貌第一。
(八)如有住户发生意外,例如:受伤、晕倒等,应立即协助其家人招呼救护车或代办报警。
(十)管理处须设置急救药品,如绷带、药棉及抢救药品等。
三、保安工作
(三)与住户保持密切联络,以便就保安问题,经常交换意见和互通消息。
(十)详细记录各有关政府部门电话,以便需要时寻求协助。
(十一)若发生罪案,应采取下列步骤协助破案。
四、公共卫生
(一)清洁工人必须依时清洁大堂、走廊、楼梯、电停车场及天台等公用地方。
(二)劝喻各住户勿将垃圾桶或垃圾袋置于走廊、楼梯等公用地方,以免影响卫生和阻塞通道。
(四)如发现天台、天井或公用地方积存污水,应立即清理,以免蚊虫滋生。
(五)如发现属于本楼宇之污水渠及沙井等淤塞或破烂,应速安排处理。
(六)劝喻住户淋花时要特别小心,勿将水淋到阳台外面,以免影响下层和下面行人。
五、电梯
(二)劝喻用电梯搬运物件者,不可超重,防止造成事故。
(三)乘用电梯人数过多时,应维持秩序,指导分批搭乘,以免超载发生危险。
(四)住户应留意,切勿让幼儿单独搭乘或进入电梯,以免发生危险。
(五)保安值班人员时刻注意闭路电视,警惕坏人恶意破坏电梯或梯内设备。
(六)经常清除电梯门路轨内经常积存的垃圾,以免影响梯门开关。
(九)电梯槽底有积水时,应及时报告上级处理,同时研究水的来源,及早修理。
(十)凡有水进入电梯,应即停止使用,以免触电,并设法将电梯升高至较安全的地方。
(十一)电梯机房钥匙及电梯门钥匙,除修理人员或保安消防人员外任何人不得使用。
(十六)电梯内求救警钟、电风扇必须保持正常工作状态,以免紧急时无法求救及导致窒息。
六、电力系统
(一)修理电气设备,应聘请持证的合格技师。
(八)在大厦出入口处,应备有充电式紧急照明系统。
(九)大厦内的总制房、机房、及各层的电表均应保持整洁,不得放置杂物。
(十)大厦供电系统由专业人员定期检查保养,以保证安全正常的供电。
七、消防
(四)利用通告、图片等形式使住户了解如何使用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以备应急。
(五)每日上班时检查天台、前后楼梯、走廊、走火通道等,千万不可有阻塞情况发生。
(六)教育和制止孩童不要玩火和燃放烟花、爆竹等物品,避免引起火警。
(七)留意公用电线,如有破损和不符合规定时,应立即修理和更换。
(九)劝告拜神的住户小心燃点香烛,并制止住户在走廊燃烧香纸。
(十二)火警发生时,劝喻住户切勿搭乘电梯。
(十三)切勿将放火门打开,以免万一发生火警时,浓烟散播及火势蔓延。
(十四)报案时,必须清楚说明现场地址,报案人姓名及管理处电话。
(十五)所有消防装置,应由认可的消防监查单位每年最少检查一次。
八、气体燃料泄漏
(一)如发现气体燃料泄露时,应立即熄灭现场附近所有火源。
(二)打开气体燃料泄漏单位及附近有关住户的门窗,使楼宇空气流通。
(三)切勿吸烟、点火、按动门铃、电开关等任何电制及电器。
九、楼宇结构及维修
(三)天花板或外墙有漏水,应即通知单位主管及有关住户修理。
(四)在巡逻时发现下列情况,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并研究修理方案进行修理:
(五)住户安装的铁闸掩出走廊、阻塞通道,应予以制止并报告上级。
十、停车场管理
(三)了解和掌握车主的车型姓名、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居住楼层、座号等等以便与识别。
(十)保持停车场内清洁卫生,每日必须清扫一次。
十一、有关廉洁条款
(一)良好及有效的大厦管理工作有赖于住户及业主的合作和各级管理人员的信心及支持。如各级人员都采取一种廉洁奉公的态度办事,住户和业主定会全力支持管理工作,使环境能进一步改善,因此各级管理人员均须有清正廉明的精神。
(二)凡受雇于大厦从事执行大厦事物者,包括管理人员、保安员、清洁工人、修理人员、经理等人,均属大厦的职员。故执行工作期间均受本工作守则的约束,不得索取或接受任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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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规章制度15篇内容2023
规章制度是指组织或单位制定的,用于规范内部管理和运营活动的文件。规章制度包括各种规定、条例、章程、办法等,涉及组织或单位的各个方面,如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生产管理、服务管理等。以下是公司规章制度15篇。
(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商砼站
A进行商砼站必须佩带安全帽,不得穿拖鞋。
B各类电气非电工不得拆卸动作。
C进入商砼站作业必须按操作规程断电拔钥匙。
D皮带机有关操作时,不得将手伸进拖滚处;紧急时必须拉非常停止开关。
2、配管工(130司机)
A工地送取管时,必须检查商品混凝土泵送胶管、铁管有无破损或管壁太薄,如有,必须报废不得再使用。
B每次工地泵送商品混凝土以前,应去工地检查在用和非在用管管壁是否磨损严重,如有必须更换报废。
C如新工程第一次送管和件时,必须与工地有关人员办理数量、品种交接手续,必须在工地协助指导施工方正确铺管接管方式。
D工程完成或需转移管和件时,应与工地有关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如有丢失,应有双方签字,由有关领导负责处理。
3、拖式地泵司机
A每次工地泵送商品混凝土以前,应去工地检查管件安装是否正确、在用和非在用管管壁是否磨损严重,如有,必须通知配管工更换报废。
B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商品混凝土泵,协助施工方顺利施工。
C每次泵送工程开始前,必须在工地协助施工方正确铺管接管。
4、汽泵司机
A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不得穿拖鞋,工作期间不准喝酒。
B每次工地泵送商品混凝土以前必须检查管件安装是否正确,臂架管是否磨损严重,如有必须即时更换报废。
C臂架胶皮管前严禁接铁管,万一需要时,必须有生产部长书面许可;且所接铁管不得超过2节以上。
D按泵操作规程,保证臂架回转范围危险区内不得有任何人作业。 E移动臂架时,时刻听从与工地指挥人员的现场指挥。
F如工程不需要臂架管时,按照拖式地泵有关规程操作。
G刹车等影响行车安全的任何故障发生时,不得继续行驶。
5、搅拌罐车驾驶员
A严禁酒后驾车和疲劳架车,出车前仔细检查车辆,不准带病出车。
B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不得穿拖鞋。
C路况不好时,应谨慎驾驶,并及时通知调度室。
D刹车等影响行车安全的任何故障发生时,不得继续行驶。
6、装载机
A严禁酒后驾车,工作前仔细检查机械刹车关键部位,不得带病工作。
B不得穿拖鞋驾车。
C场地内工作时不得高速行驶。
7、修理车间
A非修理车间工作人员不得动用车间电气焊和各电器。
B修理工工作时必须穿着工作服,不得穿拖鞋。
C拆卸3公斤以上机件时,必须现场有2人以上。
8、罚则
A违反以上一条次,罚款人民币20元整;再次100元罚款;第三次开除。
B广大职工应互相监督,发现有违反安全条例的行为应及时报告(每次奖励人民币20元整)。
(二)试验室管理制度
1、及时对进厂原材料进行取样分析。
2、每天根据生产任务通知单出具配比,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3、每天对出厂商品混凝土按规定取样,并进行跟踪检查,保证生产顺利进行。
4、所有试验报告必须经三级审核,由技术负责人签字后发出,报告的发出应有记录。
5、定期对所有技术资料进行整理存档,保存期不少于四年。
6、所有样品按技术要求采集,贴有明确标识后妥善保管。水泥样品保存两个月,砂、石、商品混凝土试块检验合格后随时处理。
7、仪器设备的保管和维修由专人负责,并按规定由市计量部门进行定期鉴定。
(三)档案管理制度
企业的各份购销合同及试验、人事档案是企业的命脉,档案工作极其重要。
1、给每份购销合同、试验记录、人事档案编制档案号并分类存放,保证每份档案存有原件,不得有丢失及损坏。
2、建立档案借阅制度,由借阅人签字。在借阅期间负责所阅档案的整洁、完整,且不得对外公开,保证公司内部资料不外泄。
3、公司签订的任何一份购买或销售合同,必须在合同生效后送交一份原件到财务部(暂时代理)存档。
4、试验室每次试验的结果都要拟定一份详细的备案送交财务部(暂时代理)存档。
(四)保管管理制度
1、建立保管账。作好每一笔需入库的低值易耗品、燃料、各种辅助材料及汽车零配件的记录,开列入库单,及时验收、登记入账。作到日结月累。
2、每笔出库单必须有领料人、部门负责人的签字以及写明物件用途,施用部位,严格控制领用范围和履行领用手续,不私自发料,并及时做好领料单的转交。
3、登记每辆车上的附带零配件,再经由每辆车的负责人签字领用,交回车辆时,各零配件也需交回,由保管人员登记入册,明确各个车辆零配件领用人的保管责任。
4、丢失及报废、损坏的物料及汽车零配件,需登记丢失、报废、损坏的原因,由物件使用人签字。如属使用人员保管、使用不当而造成的损失,则要追究责任,必要时进行经济赔偿。
5、定期进行库存材料盘点和会计对账,保证账物相符、库账与材料会计相符,保证及时采购供应、减少和处理库存积压。
6、库内物资做好防盗、防火、防腐烂,库房做到闲人免进、库内物资整洁。
(五)车辆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车辆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坚持以安全预防为主,实行安全奖罚制度。降低材料消耗,提高运输效率。
2、建立健全车辆技术档案,定期鉴定车辆技术状况,按规定作好车辆的停放、停驶、封存、调拨和维修保养工作。严格遵守各种车型的保养作业周期,按期保养、减轻汽车各部件磨损,防止早期损坏和运行中的故障。三级保养应送国家认可的`修理厂进行维修保养。
3、车辆实行定人、定车、固定使用保管。新增加车辆、新录用司机应组织有关门方面的技术培训学习,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4、配合完成有关交通、机械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使车辆肇事记录和处理情况有案可查。分析、掌握事故的发生规律,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推广现代化的管理方法,学习新技术、新工艺,开展各种形式的爱车、节油、节胎、节维修费等活动,不断地推广先进经验、降低生产成本,为公司获得最大收益。
(六)司机奖罚管理制度
1、驾驶员因违章造成罚款,由个人负责,吊扣驾驶执照时,停发一切工资,需调动工作岗位者另计发新岗位工资。
2、有下列违章情况之一者,处以100元罚款。
A驾车时不带驾驶证、行驶证、营运证等有效证件。
B无故不参加安全学习和安全活动者。
C丢失行驶证、车辆牌照、附加费证、养路费证、营运费证等。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处以200元罚款。
A驾驶作风恶劣,造成影响。
B将车辆私自交于无驾驶证人员驾驶。
C违反道路限速规定;高速行驶;不按规定行车路线行驶;违章超车。 D发生事故隐瞒不报、私自处理,除本人负责全部经济损失外,并处一次性罚款200元。
E驾驶员应节约用油,对用油超标者,给予罚款,对严重超标和经查徇私舞弊者,一律按偷窃论处,情节严重的给予以辞退,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4、驾驶员奖励
A驾驶员在年度内无任何违章、违纪行为的。
B无各类责任事故。
C按时参加安全学习和年度审验。
D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交接班制度,爱护车辆,在行车、节油、节胎工作中有一定成绩。年度评审合格后发给一次性奖金以次鼓励。
(七)职工宿舍管理制度
1、全体住宿职工应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定制度,遵纪守法,和睦相处,爱护宿舍的一切公物。
2、遵守公司的消防安全规定,宿舍内吸烟应小心谨慎,吸剩烟夹应熄灭放入烟灰盒内、电褥通电后,不得离开宿舍,起床后应立即拔下插头。
3、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子,严禁使用其他一切未经许可的用电设备。
4、未经许可严禁留外人住宿。
5、严禁在宿舍内聚众赌博,严禁在宿舍内酗酒闹事。
6、住宿职工应保持铺上铺下卫生整洁,时令衣服应放在衣帽钩上,铺面被褥要叠放整齐,铺下存放的物品不得露出床外。
7、住宿职工就餐后,应将剩余饭菜丢入垃圾桶里,刷净饭碗、擦净桌面,保持卫生清洁。
(八)罚则
公司员工必须熟知并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按下列规定处罚:
1、违反规章制度1次,口头警告。相同错误或连续犯错2次,罚款100元,3次予以除名。
2、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损害公司形象造成不良影响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100元、200元、3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予以除名,罚没本人在公司内的所有待遇。
3、部门负责人及生产组组长对本人负责的工作由于没对下属交待清楚,导致经济损失或损害公司形象造成不良影响者,视情节严重分别给予100元、200元、300元罚款。
4、部门负责人应严格要求下属遵章守章,发现违规违纪现象,应抓住不放,及时上报,不得手软。否则按渎职处理,调离岗位。
5、分管领导应对部门负责人上报或自己发现的问题,按规定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总经理审批并执行。
6、本“罚则”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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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定是为完善公司经营管理及内部管理,强化公司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的执行力,保证公司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而制定的制度。下面是公司规章制度细则,欢迎参阅。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规章制度制定与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提高建章立制的质量,依据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规章制度,是指公司针对生产、经营、技术、劳动、管理等各项活动所制定的管理规范的总称。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计划、起草、审核、颁布、解释、修改、备案和废止等相关活动。
第四条 制定规章制度,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坚持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订的原则,法律、法规已经明确规定的原则上不作重复规定;
(二)坚持从企业实际出发,符合企业改革和发展总体目标;
(三)坚持适度超前的原则,推动公司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和创新;
(四)注意制度间的协调性,避免各项制度之间冲突和遗漏;
(五)遵循“长远规划、年度计划、适时修订、定期清理、统一规范”的原则。
第五条 制定规章制度的要求。
(一)全面性:全面性既要包括制度范围的全面性,也包含制度本身的全面性;
(二)准确性:规章制度用语应当准确、简洁,条文内容应当明确、具体;
(三)可操作性:具有操作的相关流程,明确相关工作的负责部门和责任岗位;
(四)实际性:切合企业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
(五)稳定性:能在一定范围内稳定适用一定时间;
(六)服务性:制度本身应体现服务企业发展的需求。
第二章 规章制度建设组织管理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和总经理办公会分别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规章制度的审核、批准、修订和废止权。
第七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是规章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规章制度体系的编制工作;
(二)负责组织拟定规章制度制定的年度计划;
(三)根据规划督促、检查、协助各部门起草规章制度草案;
(四)起草或组织起草公司综合性规章制度;
(五)负责规章制度草案规范的审核;
(六)组织规章制度草案论证、修改、定稿、报送、文字审核等工作;
(七)负责收集规章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修改和废止有关规章制度的建议;
(八)负责规章制度的编号、保管、存档工作;
(九)联系律师进行规章制度的法律审核。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与董事会的衔接,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据公司章程提出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的规章制度是否需要董事会审议的建议。
(二)将需要审议的规章制度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三章 制度建设规划与年度计划
第九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根据业务管理需要制定公司规章制度体系的整体制订规划,整体规划每年滚动调整。
第十条 公司各部门根据规章制度体系整体规划,制订本部门规章制度年度计划。 第十一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对各部门提出的规章制度年度计划进行协调和审核,编制公司规章制度制订或修订年度计划。
第十二条 公司部门主管副总经理可临时提议并由总经理办公会决定将某些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列入年度计划。
第四章 规章制度的起草
第十三条 起草规章制度应注意规章制度彼此之间的协调和衔接,并就规章制度之间对同一事项的不同具体规定在上报时做出专门说明。
第十四条 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业务的规章制度,由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起草小组起草,综合管理部协助。
第十五条 规章制度的起草,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一)收集资料,掌握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其他企业的相关规定;
(二)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
(三)撰写草案;
(四)将草案送相关部门、控股公司征求意见。涉及员工利益的,还需征求员工代表意见;
(五)汇总意见,修改草案。
第十六条 规章制度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目的:清晰简洁说明本制度控制的活动和内容。
(二)适用范围:明确规章制度所涉及的有关部门(单位)、人员、事项和活动。
(三)职责:规定实施本制度的部门(单位)或人员的责任和权限。
(四)制度规范的内容、要求与程序,对相应经济活动的约束与要求。
(五)相应活动、事项的详细流程,附相关的工作流程图。
(六)支持性文件和相关记录、图表,包括与本制度相关的支持性文件、规定,各种应保留的相关记录、表格、单据等。
(七)违反规定的相关责任。
(八)制度的实行时间及有效期限。
第十七条 规章制度篇章结构排列可根据内容多少分为章、条、款、项、目结构表达,内容简单的也可直接以条的方式表达。章、条的序号用中文数字依次表述;款不编序号;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述。
第十八条 被征求意见的部门应认真研读,对制度草案提出意见。征求意见的部门应将各部门的意见存档备查。
第十九条 规章制度起草部门在广泛采纳多方意见,修改完善规章制度草案后,报部门主管副总经理审核。
第五章 审查、批准
第二十条 规章制度草案经起草部门主管总经理审核后,起草部门填写规章制度审批表(见附件一),经起草部门负责人和主管总经理签字后,将草案及审批表送综合管理部审查。
第二十一条 综合管理部对规章制度草案进行下列审查:
(一)与公司现行规章制度是否协调;
(二)草案结构、条款是否符合规章制度的要求和技术规范;
(三)是否切合企业实际和体现权责利对等原则;
(四)提交公司法律顾问进行法律审核。
第二十二条 经审查符合要求的,由综合管理部报本部门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并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下发实行,须董事会审批的基本管理制度由董事会秘书负责报送董事会审批后下发实行。
第二十三条下发的规章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编号、印刷、发放;以各职能部门名义下发的管理规范,由本部门编写、印刷、发放。
第二十四条 首次颁布的制度为试行文件。试行期为一年,试行期后经修改的文件为正式文件,正式文件如需修订则按照修订与废止的相关程序办理。
第二十五条 以各职能部门名义下发的规章制度发布后5日内,主管部门应送综合管理部备案。
第二十六条 规章制度一经颁布生效后,公司各级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第六章 修订与废止
第二十七条 为加强规章制度的动态管理,规章制度实施过程中,制度制定部门与综合管理部每年向各相关部门征求规章制度执行意见,搜集规章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便适时修订。
第二十八条 各相关部门在执行规章制度过程中,对规章制度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记录。
第二十九条 规章制度的修改和废止应由规章制度的制(拟)定部门提出,综合管理部审核,报总经理办公会审定。经董事会批准实施的规章制度,其修订和废止报董事会审定。
第三十条 规章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进行修正。
(一) 规定事项不能切合现行经营方针或事实需要的。
(二) 规定事项局部已不适用的。
(三) 规章制度的局部与政府有关法令相抵触的。
(四) 同一规章制度内容前后重复矛盾的。
(五) 同一事项所须适用的各种规章制度,其内容彼此冲突矛盾的。
(六) 所涉及的部门名称,已与现制不符,或原规定事项的主管或执行部门已经裁并或变更的。
第三十一条 规章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以废止。
(一) 规定事项与现行经营方针相悖或不符的。
(二) 已与现实情况完全不相切合的。
(三) 同事项已有新规定并已公布施行的。
(四) 规定事项已执行完毕,或因情势变迁,已无继续施行必要的。
(五) 其它情形无保留或继续适用必要的。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范围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认定。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自总经理办公会批准通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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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财务制度管理规定是加强财务管理,有效控制资金的使用,降低公司支出,节约成本的保障。下面是酒店财务制度管理规定范文,欢迎参阅。
1、为了规范商务休闲酒店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3、酒店的财务行为,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并接受董事会的检查和监督。
4、酒店应当建立健全财务核算体系,完善内部经济责任制,提高经济效益,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
5、酒店财务部门应当履行财务管理的职责,做好财务计划、控制、监督、预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财务会计岗位职责
2、严格按《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制度》要求组织和实施日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积极参与酒店经营管理工作。
4、加强酒店财物管理,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对本店的实物及货币资金进行盘点清查,保证账实相符。
5、坚持原则,严格按规定开支酒店费用,认真审核原始单据,把好费用报销关,有权对不真实、不合法的票据不予报销;对于员工辞职或调动,须见员工离职表中库管员的签字。
6、加强成本管理,严格控制采购成本和生产加工成本,有权对高于定价或不符合规定的物资拒付货款。
7、按规定认真编制和及时向股东各方报送会计报表,并进行财务分析,做到数据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账表相符、说明清楚、分析得当、口径一致。
8、按规定整理、装订、妥善保管会计资料,负责对财会资料和文件进行归档管理,不得外借和泄露酒店
9、有权对酒店所有人员违反财经制度的行为进行制止;有权对给酒店造成损失人员应承担的经济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10、每月至少协助总经理召开一次经营状况分析会,有义务向总经理提供相关资料和数据,但财务资料不能提出财务室。
出纳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按规定办理现金收付和保管库存现金。
(1)按时到吧台收取营业款,次日上午足额存入开户银行,不得坐支现金。
(2)不得私自挪用公款,不得用白条抵库,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若发现现金长余或短缺,应立即查找原因,及时告财务会计进行处理,不得擅自用盘点的长款抵补以前的短款。
(3)负责督促本店人员的费用报销和借款归还,以完结财务还款手续。
(5)接受财务会计定期及不定期现金盘点检查,并填制现金盘点表。
(6)编制现金及银行存款日报表,于次日上午12时前上报财务会计审核确认。
(1)设置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根据审核无误的收付款凭证,逐笔逐日及时进行登记;账目必须日清月结,账实相符。
(3)每月及时与银行对账单相互核对,并必须经过财务会计审核,双方签字盖章后与当月凭证装订成册。若有差异应及时查明原因,属于记账差错的应及时更正;属于未达账项造成的,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调节。
4、保管有关印章、空白支票;妥善保管现金及转账支票,并按银行规定正确填写支票,不得签发空白及远期支票;使用时应填制《支票领用存登记表》,接受财务会计月终对空白支票的盘点检查。
(1)妥善保管发票,设置发票领用登记薄,登记吧台所领用发票数,由领用人(收银员)签字。
(2)月终对吧台剩余发票进行盘点,并接受财务会计对发票盘点检查。
(3)对于收银员计算错误、发票使用不规范和虚报发票使用数等违纪行为,应及时向财务会计报告。
库管员岗位职责
1、在总经理、财务会计领导下负责酒店物资的验收、入库、发放、保管、盘点,做到手续清楚、数字准确、保管得当,开单迅速、不出差错。
2、认真登记商品(材料)数量金额明细表,每月结帐应与盘点数相核对,发现差异,应查找原因,及时处理。
(1)坚持“四个禁止”:禁止无关人员入库;禁止为个人存放物品;禁止在库房饮酒、吃零食;禁止危险物品与其他物品混贮。
(3)科学储存保管、控制库存业务;合理制定库存物资补充计划,并填制《物资申购单》,控制最高库存量和最低库存量;随时掌握库存状况,及时提供库房物资进、销、存的数据,充分发挥库房蓄水池作用。
4、不得以权谋私,不得向供货商索贿、索物或接受其宴请娱乐等
收银员岗位职责
2、按照前厅人员填写的点菜单、加菜单、酒水单上记载的菜品、洒水、香烟等名称、数量、准确输入电脑,及时核对。
3、对结账单记载的金额准确、及时、快速收款,打印发票,并加盖印章。
4、每日根据汇总金额填写交款单,与点菜单、结账单一起于次日交财务室审核。
5、无权私自改单,交款单结帐必须连续编号,报废结算单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也一并交财务室审核;无权单联让相关人员签字改单,只能双联签字改单。
6、对营业额的准确性、安全性负责。妥善保管营业尾款,拒收假币,否则发生短缺责任自负。
7、保守经营秘密,不得随意透露酒店经营秘密,不得随意给顾客多开发票。
记单员岗位职责
1、根据记单操作程序填制结算单,菜品、数量、金额应真实准确,金额大小写一致,若有差错责任自负。
4、免单需由经办人签署原因,由总经理签字(免单不得打折);打折需由有关领导按权限范围签字,具体参照酒店有关管理制度执行;记单员应按规定见既定领导签字后再进行免单或打折处理。
5
6、不得以权谋私,伙同他人做出损害酒店利益的事情,一经发现,给予重罚,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给予除名处理。
7、必须亲自在点菜单配菜联上加盖“确认”章,不得由他人代盖,同时核对点菜单配菜联与记账联各项目是否一致。
应收款项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酒店往来款项的管理,控制应收款项的占用,减少坏账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1、应收账款是顾客就餐时以记账签单形式或持记账式优惠券而形成的酒店应收而未收的就餐款项。
2、应收账款的发生应在信用良好的单位和个人。凡是要挂账的单位和个人,酒店应对其信用状况进行认真的调查和正确的估计,因过失造成的应收账款呆账的,要追究当事人的经济责任,对于信誉差的单位和个人,应杜绝赊账行为。
3、应收账款发生后,财务部门应督促经办人与往来单位和个人对账,要进行应收账款的账龄分析,保证应收账款金额准确无误,并及时作好催收工作。酒店
4、在呆账发生后,财务会计应写出发生呆账的详细过程及催款情况。
5、酒店一律不提坏账准备,发生的坏账损失经总经理审批,然后交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审批,酒店财务会计再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计入管理费用。
1、其他应收款是酒店除应收账款、预付账款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包括:各种赔款、罚款、存出保证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
2、酒店发生的其他应收款应及时、准确作账务处理,并注意催收,其他应收款占用时间应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收回。涉及应收职工个人的款项不能按时收回的,应从职工当月个人的工资中扣回。
1、系统内各单位消费(含挂账),按8.8折(仅指菜品)计价;系统内个人消费(含挂账),按8.5折(仅指菜品)计价。
报销制度
1、报销人员将有关发票粘贴附在“费用报销单”或“货款结算凭据”后,小张票据(如车票)应按面值大小分类呈鱼鳞状附在粘贴联上,大张票据不能胶水粘贴,用大头针或回形针别好为宜。
2、根据原始单据分类按规定如实正确填写“费用报销单”或“货物结算凭据”,由部门负责人审查并签署意见后交财务会计审核其附件及内容的完整性、票据的合法性、填写的规范性等,再交总经理审核并签署报销意见:“同意报销(支付)”、“同意报销(支付)多少元”、“不同意报销(支付)”字样。总经理签字时,不得只签姓名,不签意见。
4、出纳凭上述签字齐备的“费用报销单”或“货款结算凭据”支付货币资金。
5、总经理报销费用必须经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签字认可,其所报销费用不得让他人代报,否则财务室有权不予报销;部门经理报销费用,必须经总经理签字认可,否则不予报销。若有违反,对报销人、出纳各处以报销金额20%(但不低于100元/人)的罚款,并退回违规所得。
经办人填写“费用报销单”或“货款结算凭据”——部门负责人签字——财务会计签字——总经理签字——出纳复核报销。
借款制度
为了加速酒店流动资金周转,保证日常经营的正常开支,规范借款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1、采购员和吧台收银员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采购员备用金定额为2000元,吧台收银员备用金定额为3000元。
3、采购人员应根据批准后的申购单采购货物,当货物金额超出其定额备用金时,应正确填写借款单,经财务会计审定、总经理签字批准后在出纳处借支。
4、其他人员因公借款时,应填写借款单,经部门经理签字,财务会计审核,总经理签字批准。
5、因公办事或出差人员凡在财务室有借款的,不得逾期报账或公款私用,事完三天内应清算自已的账务,三天后财务室将催促报销,否则财务室有权在发工资时抵扣借款。
6、酒店原则上不办理员工私人借款,特殊情况可在员工月工资标准内办理,但应控制人数、时间,且部门负责人负连带责任;员工私人借款应在30日内归还。
支票、发票、印鉴管理制度
1、酒店必须在当地信誉较好的银行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转账业务。
2、为保证资金的安全,不得在同一银行开立几个账户,同一酒店的两个银行账户之间不得转账结算。
4、支票由出纳员保管(放入保险柜)。支票使用时须填写“空白支票签发领用登记薄”,填写收款人、日期、用途、金额、支票号码,经批准后加盖印章,领用人签字备查。
5、对于填写错误的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与存根一起装订在当月的凭证内,并在银行存款日记帐中作相应登记。
2.出纳员应随时掌握发票购、用、存情况,避免发票短缺影响正常营业。
2、签发支票或其他业务需盖章时,必须由保管人亲自盖章。印章不得随意借给他人,否则由此引发的问题由保管人员负连带责任。
3、印章交接必须办理书面手续;印章移交给非规定人员,须经董事长审批。
现金管理制度
不属于上述现金结算范围的款项支付,应当以支票进行结算,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财务会计批准后另行处理。
2、库存现金限额规定。酒店库存现金不得超过5000元,超过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低于限额时可视情况从银行提取补足,特殊情况上报总经理审批。
3、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空白支票签发领用登记薄”,并写明用途和金额。
4、符合现金结算范围的,凭发票、工资单、借款单等有效报销凭据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财务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5、广告费、货款等收款人为有银行帐户的单位,必须以转帐支票付款,不得以现金或现金支票形式支付。
库管制度
必须真实反映本店经营所需的各种物资的进、销、存情况,为财务提供原始、真实、准确的营业成本资料,必须对库存物资的安全、完整负责。
1、库房物品堆放必须按品种、规格分类存放,整齐有序,贴上标签。各类物品不得杂乱混放。
1、库管员开单或记账时前后使用计量单位必须统一,若出现计量单位混用所造成财务混乱、成本反映不真实等损失,由库管员承担。
如:酒水入库不能按箱、件为单位,应以其完整的最小计量单位“瓶”为入出库计量单位。
3、对每种进出库物资的计算,采用先进先出法,金额要求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库管员应与采购员、各挡口厨师长密切配合,保持合理的库存量,严禁缺货现象的出现。
2、库房验收货物时,应与质检员等一起对货物质量和数量进行检查;对于零星采购的物品,要检查是否执行申购手续,未执行申购手续的,库管员有权拒收入库;属特殊情况,口头申购的,应事先通知库管;库管员应严格按《采购验收标准》组织入库物资的验收。
3、库管员有权拒收变质、过期、假货等伪劣物资入库,对于水发货、菜类等可根据实际扣除一定比例的水份杂质。
4、根据验收合格的物品,据实填写“鲜活食品验收单”、“入库单”,经厨师长、库管员或供货商经办人签字生效,此单一式四联,第一联交供货商作为结账凭据,第二联库管员自留登记库管账,第三联按存货类别送成本核算小组,第四联按供货类别汇总送交财务室..
5、坚持原则,除小修理材料、零星办公用品外所有存货必须开具入库单或验收单,未经财务主管批准不得擅自寄存物品。
6、所有供货商提供的赠品必须验收入库并开具“入库单”,出库应填制“领料单”。
7、不得虚开、补开、漏开、单联填写入库单,必须整联复写,违者追究库管员经济责任乃至刑事责任。
8、货物入库后,库管应按类别、品质特征、进货批次分类存放,并填制标签。
9、领用物品应由领料经手人填制“领料单 ”,相关部门负责人、库管员及领料人签字后,库管员方可发货,并填制“出库单”,出库单一式四联,一联由领料部门存查,一联库管自留登记库房账,另两联按存货类别汇总于第二天送财务室。
10、库管员所管物资不准擅自借出,违者应承担经济责任,物资调拨须履行相关手续。
11、发出存货实行“推陈出新、先进先出、按规定供应、节约用料”的发料原则,随时对存货进行检查。对贪图方便违反发料原则造成的存货变质、失效、霉烂等损失,库管员应承担相应经济责任。
12、库管员根据正确无误的入、出库单,随时登记库房明细账,做到数字清晰、名称规格齐全、及时结出余额。
13、库房账要求日清月结、内容完整(摘要、品名、数量、单价、金额、规格、结存数、本月合计数、本年累计数、接前页、过次页等)账实相符、账表相符。
14、对滞销或质量不佳、过期的干杂、低值易耗品、物料用品和燃料等,退货时应开具“红字入库单”。
15、每天按时向财务室上报前一日存货进销存情况,每月末应对存货进行现场盘点,并填制盘点表。若存货发生盈亏,应随即查明原因,经批准后作出相应调整。
16、所有发料、进料凭证、供货商所送物品定价通知书等按月进行装订,妥善保管。
17、每日检查存货,并使其符合最高储备量及最低储备量标准,低于最低储备量应及时打申购单,经财务会计,总经理签字后通知供货商送货。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1、酒店仓库除仓管人员和因业务、工作需要的有关人员外,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进入仓库。
2、因工作需要进入仓库的人员,在进入仓库时,必须先办理人仓登记手续,并要有仓库人员陪同。严禁独自进仓。进仓人员工作完毕后,出仓时应主动请仓管人员检查。
4、仓库不准代人保管物品,也不得擅自答应未经领导同意的其他单位或部门的物品存仓。
6、仓库范围内不准生火,也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仓库内将电线私拉乱接。
8、仓库内的物品要分类储放,仓库内保证货架与主通道有一定的距离,货物与墙、灯、房顶之间保持安全距离。
9、仓库内的照明限60瓦以下白炽灯,不准用可燃物做灯罩,不准用碘钨灯、电熨斗、电炉、交流电收音机、电视机等电器设备,化工仓库的照明灯具应设防爆装置,仓库内保持通风。各类物品要有标签并标明品名、规格、性能、进价。
10、仓库的电源开关要设在门口外面,要有防雨、防潮保护,每年对电线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可能引起打火、短路、发热、绝缘不良等情况,必须及时维修。
11、物品入库时要防止挟带火种,潮湿的物品不准入库。物品入库半小时后,值班人员要巡查一次安全情况。物品堆积时间较长时要翻堆清仓,防止物品炽热产生自燃。
仓库物资管理制度
1、酒楼店仓库的仓管人员应严格检查进仓物料的规格、质量和数量,发现与发票数量不符,以及质量、规格不符合使用部门的要求,应拒绝进仓,并立即向采购人员递交物品验收质量报告。
2、经办理验收手续进仓的物料,必须填制“商品、物料进仓验收单”,仓库据以记账。物料经验收合格、办理进仓手续后,所发生的一切短缺、变质、霉烂、变形等问题,均由仓库负责处理。
3、各部门领用物料,必须填制“领料单”或“内部调拨凭单”,经使用部门经理签名,再交仓库签字方可领料。
4、仓管人员必须严格按先办出仓手续后发货的程序发货。严禁白条发货,严禁先出货后补手续。
5、仓库应对各项物料设立“物料购、领、存货卡”,凡购入、领用物料,应立即作相应的记载,以及时反映物资的增减变化情况,做到账、物、卡三相符。
6、仓库人员应定期盘点库存物资,发现升溢或损缺,应办理物资盘盈、盘亏报告手续,填制“商品物料盘盈盘亏报告表”,经财务部会计和总经理批准,据以列帐,并报财务部会计和总经理各一份。
7、为配合采购人员编好采购计划,及时反映库存物资数额,以节约使用资金,仓管人员应每月终编制“库存物资余额表”,于次月3日前送交总经理、财务部一份。
8、各项材料、物资均应制订最低储备量和最高储备量的定额,由仓管根据库存情况及时向采购人员提出请购计划,采购人员根据请购数量进行订货,以控制库存数量。
9、仓管因未能及时提出请购而造成供应短缺,责任由仓管部承担。如仓库按最低存量提出请购,而采购人员不能按时到货,责任则由采购人员承担。
盘点制度
为了加强酒店的财物管理,确保财物盘点的正确性,准确核算营业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2、各项财务账册应于盘点前登记完毕。对盘点期间已收到而尚未办妥入账手续的物资,应另行分别存放并予以标示。
1、存货盘点包括原材料、燃料、物料用品、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
(2)监点人:由各部负责人、财务会计担任,负责盘点监督。 盘点人员盘点当日一律停止休假,并按时到达盘点地点。
4、所有盘点都以静态盘点为原则,因此盘点开始后应停止财物的进出及移动。
5、所有盘点数据必须以实际清点、称重或换算的确实资料为据,不得以估计定数据,不得伪造数据记录。
6、盘点完毕,盘点人员应填制“盘点表”,各责任人签字,一式两联,第一联由财务部门留存,供核算盘点盈亏金额;第二联留存各部门备查。
7、鲜货及蔬菜采用“实地盘存制”确定成本,其他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确定成本。
4、现金盘点的时间,应于盘点当日上午发生收支前,或当日下午结账后进行。
5、盘点前应将现金柜封锁,并于核对账册后开启,由会点人和盘点人共同盘点。
6、会点人依实际盘点数详实填写“现金盘点表”一式三联,经双方签字认可后,第一联出纳留存,第二联会计留存,第三联交办公室留存。
1、账载数额如有漏账、记错、算错、未结账或账面记载不清者,记帐人员应进行更正,情况严重者,报总经理、董事长处理。
2、账载数字如有涂改未盖章又无凭证可查、难以查核或有虚构数字者一律报总经理、董事长处理。
附采购及供货管理制度
2、采购人员购货时,须对多家(三家以上)进行价格、质量比较;供货商定向送货的不得高于既定价格标准。
1、对于用量大、消耗快、周转频繁的原材料,应该选择供货商送货的方式。
2、对于使用频率低,不容易集中采购的零星物品及餐中断档急需物品可由采购人员采购。
1、供货商的寻找原则上由采购主管负责,办公室经理、财务会计协助;
2、供货商进场首先与办公室经理接洽,办公室经理在财务会计的协助下(财务会计全程参与),谈妥相关合同细节(以酒店合同范本为标准合同格式),经总经理审查批准后,由总经理出面代表酒店与供货商签定合作协议。
3、办公室经理以书面形式通知财务会计、库管及相关使用部门负责人,并将已签定的合同(协议)送交财务部一份备档,另一份留存备查。
1、凡供货商违反相关合作条款(送货不及时、原材料质量问题、拒绝送货、配合工作不到),由办公室经理、行政总厨、财务会计、库管告知总经理;
2、办公室了解事情原委后,由办公室经理作出处罚决定,开出罚单;
4、办公室将对供货商的罚单交财务部执行,财务部在结算供货商款项时按罚单标准予以扣除。
1、酒店每月组织供货市场调查不得少于两次,且应填写市场价格调查表,写明市调时间及地点,各参加人员在市调表上签字。财务会负责调价表格打印、价格记录工作并负责调价表保管。
2、市场调查由办公室经理、行政总厨、财务会计组成,具体由财务会计召集。
3、市场调查时间定于每月 日、 日,如恰逢周末,应作适当顺延。
1、每次市场价格调查后,应及时制定当期的供货商品执行价格,先由办公室经理、行政总厨、财务会计、采购主管初定,再交总经理审定后,最后交董事会审批。董事会审批后将执行价格以书面形式交财务部执行。
因市场变化情况特殊,供货商提出价格调整要求,首先由供货商报办公室经理,办公室经理了解相关市场情况后与财务会计商量定出调价草案,再报总经理审批。
在合作过程中如发现供货商有不履行合同的行为,且经沟通后无效,由办公室经理、财务会计组成审查小组,集体讨论决定是否更换、续用,然后报总经理最后裁夺。
1、货款的支付应尽量不通过采购,若因特殊情况必须经过采购时,须由采购填写借款单,并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款,借款后应在3(次)日内报销冲帐;
2、供货商的货款支付,由财务会计向总经理报付款计划,并在付款前填写《请款单》经总经理签字批准,方可付款;
3、对方因特殊原因,未及时付款的供货商,由财务部会计负责进行协调,必要时由办公室经理协助。如经财务会计、办公室经理协调未果报总经理处理。
酒店财务制度管理规定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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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制度介绍 财务制度随着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制定的、企业组织财务活动和处理财务关系的行为规范,以及企业根据财政部门制定的财务制度制定的企业内部财务制度。前者称为国家统一财务制度。后者称企业内部财务制度。下面是财务制度管理规定,欢迎参阅。
根据公司发展及管理状况,现将公司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及规定进行明确,公司总经理、财务人员及各部门人员请遵照执行。
一、关于财务人员
公司财务人员招聘,人事管理、辞退;日常工作的安排、检查由公司总经理或财务负责人负责。
二、工作职责及行为规范、财务纪律
1. 财务人员必须熟练掌握、运用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制度、规定及会计核算方法,维护企业利益。对各类经济活动、经济业务进行全面、严格核算和监督。
2. 财务人员要克尽职守,严谨工作,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会计法规,严格按财务工作程序、规定时间及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
3. 财务人员要正确、完整、及时的编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当天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必须在当天处理完毕,并登记各类账簿,做到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账实相符。
4. 财务人员要严格遵守财务纪律,对公司外部及公司其他部门人员不得谈论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不得谈论财务管理情况,不得谈论与自己本职工作无关的经济业务及账务情况。
5. 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支付或报销不合理、用途不清、不符合财务手续、违反财务规定及财务纪律的任何费用。
6.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或向私人借用公款,财务人员必须坚决予以拒绝。
7. 财务各项收款、退款必须填写收入日报表,财务收款日报表中的所有项目必须填写完整,不得有空格、空项。
8. 违反财务纪律的,一经发现除由责任人承担或赔付全部款项外,并视情节给予处分、罚款、开除等处理。
9. 财务人员对公司的财产有保护、保全、记录、核算的职责和义务。
三、财务印鉴的使用和保管
1. 财务专用章和发票专用章由财务保管、盖章。财务专用章只限用于银行支票、财务报表。这二项以外如使用财务专用章须经总经理批准。发票专用章只限用于公司开出的发票。
2. 财务印鉴不得向保管人以外的任何人借用、保管,用印时必须是保管人亲自盖章或在保管人监督下使用。
四、岗位职责
1. 我公司采用的记账方法是借贷记账法。
2. 出纳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登记现金、银行日记账。
3. 财务人员根据记账凭证编制有关的财务报表。
4. 财务人员的岗位职责:
1) 负责公司日常财务具体制度的起草、修改,负责对公司各项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2) 对各类经济活动所发生的收入、支出进行监督,对各项支出的正确性、合理性进行审核、签字。
3) 对报表的正确性负责。
4) 对公司财务工作流程、帐务处理方式方法等诸多方面保守秘密。
5) 负责办理现金、支票的收、支及对现金、支票的保管。
6) 负责登记现金、填制支出凭证和编制相关会计凭证,当日发生的经济业务须在当日编制凭证并进行分类登记(按工程项目、综合工程、后勤三大类登记),现金日记账及现金必须日清月结,帐实相符。
7) 负责办理物品的入库审核,月末与行政管理账目人员共同盘点出表。
8) 负责原始凭证的审核,对不符合公司规定的原始凭证一律不予办理报销和结账手续。
9) 由财务保管、购买及签发支票,新购支票一律登记,签发支票时必须在支票登记簿上登记日期、用途、金额、经手人。
10) 不得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签发支票日期应填写签发当日日期,金额大小写及用途填写齐全。
11) 已签发的支票遗失,出纳应立即向银行挂失。由于使用中遗失支票而发生款项损失时,由使用支票人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12) 作废的支票,由出纳进行归档保存。
五、固定资产、易耗品及办公用品管理办法
1. 各项财产购入时必须取得完整、合法的凭证,即时建立、登录财产物品的会计账目,详细登记品名、型号、单价、金额、购置日期等。对实物进行编号登记,领用或使用人或责任人签字负责。
2. 固定资产由财务建“固定资产明细账”进行核算,实物由行政部负责监管,并于每季度末对在用固定资产进行盘点。
3. 易耗品和办公用品由财务建二级账目核算,由行政部建三级账目对实物进行监管,双方互相核对,月报盘存。
4. 办公用耗材应尽量减少库存,以一个月用量为基本采购数量。购买时由行政部办理入库,财务人员监督,凭入库单报销。
六、收款及退款的规定
(一)收款
1. 各项经济、业务收入的款项须按照类别进行归类登记,在收款日表上登记日期、款项、金额、部门、开据的收据号及双方经手人等内容一并填写齐全,收入任何款项均须开据公司统一收据。
2. 当日所收款项原则上不得过夜,应于当天17:00之前交到财务入账,如当天未能返回公司,应于第二天上午11:00之前交到财务入账。当天未能返回公司的所收款项由当事人负责保管并承担保管责任。
(二)退款
1. 工程退款须于客户亲自办理,特殊情况可写委托书指定委托人办理。但超过5000元的款项不允许代办退款。
2. 退款的办理须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退款申请单》并由部门主管/经理和总经理签字确认后方可到财务办理。
七、借款、申请、报销相关费用的规定及流程
(一)借款
1. 部门借款时需填写《借款单》,借款人、部门主管/经理签字后,由总经理批准并签字。《借款单》必须注明用途、金额。出纳审核用途、金额及各项签字正确后付款。
2. 凡借款款项必须在一周内立即销账或下次借款前必须将上次借款销账。如财务发现逾期不予销账的情况有权对当事人提出质疑并报批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3. 填写《借款单》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填写,如未按规定填写或填写内容不完整,财务有权不予付款。
4. 流程:填写《借款单》→部门主管/经理签字→总经理签字→财务审核→领款。
(二)申请
1. 各部门在申请购置设备、办公用品损耗等相关物品时必须填写相应的《申请单》经部门主管/经理签字确认后,报总经理助理/总经理批准并签字后方可购买。
2. 提交《申请单》时应注明所在部门、工程项目(无法介定是哪个工程项目的,请注明“综合” )、物品名称、规格、数量、用途及预估金额。
3. 财务申请款项须注明申请内容、用途及金额经总经理助理/总经理签字确认。
4. 流程:填写《申请单》→部门主管/经理签字→总经理助理/总经理签字→购买。
(三)报销
1. 报销人员在报销时需将原始凭证复印,并同时填写《费用报销单》,注明合同编号、项目名称/地址(无法介定是哪个工程项目的,请注明“综合” ),报销内容明细及金额。
2. 《费用报销单》须经手人、部门主管/经理、总经理助理/总经理(按以上顺序)签字后,经出纳审核各项内容及各项签字正确、齐全后予以报销。
3. 《费用报销单》大小写金额、名称、项目均不得涂改,凭证金额必须与原始发票金额一致。实际支出小于票面金额的由部门主管/经理在发票复印件上签字注明。实际支出大于票面金额的退回重新开具发票。
4. 填写《费用报销单》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填写,如未按规定填写或填写内容不完整,财务有权不予报销。
5. 一次性购买数量较多的物品或材料,发票填写不下的可附明细单。
6. 凭证要求:抬头、名称、型号、项目、金额、数量、日期、大小写、印章齐全、正确的税务部门发售的统一发票,凡有一项不符不予办理报销手续。固定面额的发票,必须注明日期、实际发生金额,
7. 支票付款由经手人填写《支票领用单》,经手人在支票领用单及支票票根签字后,报总经理,总经理在凭证上签字后,出纳审核无误后方能付款。
8. 找总经理助理/总经理审批报销时,凡是事先申请《借款单》的,须带《借款单》一同交总经理助理/总经理审批。
9. 打车、用餐费用报销规定及标准:
(1)外出公干:
1) 打车:原则上外出公干不得打车,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打车,需经部门主管/经理批准,否则不予报销。
2) 午餐:三人或三人以上因公需要同往一处办公,中午无法返回公司用餐的,公司给予15元/人标准补助报销。(注:①少于3人,不予报销;②超出标准部分不予报销;③未超出标准按实际金额报销)
(2) 加班:
1) 晚餐:因工作需要,需加班的,经部门主管/经理确认后,公司给予10元/人标准补助报销。(注:①超出标准部分不予报销;②未超出标准按实际金额报销)
2) 打车:因工作需要,需加班超过21:30的,经部门主管/经理确认后,可报销打车回家费用。
(注:打车及用餐费用报销时,必须在报销单上注明用餐时间、人员、原因;及打车时间,原因,目的地,否则不予报销。)
10.所有报销费用必需在两个工作日内报账,过期不予报销。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报销,需填写《延时报销说明》经总经理签字确认后方可报销。
11.流程:
复印原始凭证→填写《费用报销单》→将凭证复印件粘贴在《费用报销单》后→部门主管/经理签字→总经理助理/总经理签字→财务审核(凭证原件、复印件、《费用报销单》填写规范)→领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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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的财务管理是为了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超市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而制定的。下面是超市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欢迎参阅。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理顺规范公司工作关系,明确财务收支审批权限和工作权限,严格控制费用开支,依据国家及公司相关制度和规定,特制定如下规定及办法,以供参考执行。
财务开支审批签报程序的规定
公司任何财务开支都应在相关事项所订立的合同、计划、预算和审批报告的基础上进行,也就是在“资金拨付有计划,费用开支有预算”的原则下具体实施。公司所有对外签订的合同、预算、报告等必须由财务部进行事前审批后方可对外签订,否则财务部有权拒绝付款,由此引起的经济纠纷和经济损失由签订合同的有关人员负责,并追究签订合同的人员所属部门经理及分管副总的连带责任。因此,请各部门严格执行把关,避免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财务开支主要包括:资本性资金开支、经营性开支、费用性资金开支和其他性质资金开支。现按职务和管理权限制定以下审批签报程序;
一、 总经理
1、公司总经理是一切财务活动的最高负责人。在国家法律、法规、财务制度范围内和公司法人代表授权下,统一审批重大财务收支款项。组织各项经营活动,完成确定的经营目标,听取和采纳财务部门的合理化建议,接受财政、税务、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对公司的经济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2、货币资金支付实行“一支笔审批制”,一律由总经理审批,或由总经理授权人审批。
3、总经理因公出差或其他原因不在公司时,上述项目发生时,需暂缓办理。如遇特急事项,必须及时办理的,应由总经理授权人审签并报知,以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事后应由总经理补签。
二、 部门经理
1、在总经理授权后方可行使审批签报权。
2、正确作出本部门的各项开支计划,并报总经理及财务部门审批备案。
3、在计划开支范围内认真审核签批本部门的各项费用开支。
三、 业务经办人应在上报审批签报前,将审批的相关报告、表册和其他手续单据准备精准,按顺序依次审批。
资本性资金开支的管理规定
资本性资金开支主要包括:固定资产的购建、改良和大修理费用的支出。根据“费用开支有预算”的原则,工程部根据相关资产的购建、改良以及大修理情况,编制工程预算报告书,上报总经理及财务部审查签批,根据审批情况,对外联系签订工程购建及资产修理合同。支付工程款时,根据合同规定和工程进度及质量,按审批顺序签批,到财务部领款支付。工程款的支付,应严格按照
工程预算执行,如需追加,工程部应提出书面报告及预算并报总经理审批。审批后按前述程序支付款项。工程部应在每月27日前,详细填报各项工程名称、工程单位、工程量、工期、本期预算资金开支额、结算期和追加预算金额等上报财务部,在经财务部报总经理审批下达后,严格执行。
经营性资金开支的管理规定
本公司经营形式主要分为:经销、代销、联营三种,这其中代销、联营商品货款结算主要是以上期实际销售情况而确定的,而经销商品货款的结算则需视具体的经营情况而定,不论何种结算方式其资金开支要在“资金开支计划”的原则下执行。所以本着加强公司资金管理和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用率和使用效益,维护提高企业信誉和声望,现制定本管理规定,各部门应严格执行。
一、财务部是统管公司全部资金的职能部门,在财务总监的领导下,负责资金的筹措与调度,管理好、使用好资金,使有限资金发挥其最佳的经济效益。
一、 所有经济合同及协议必须送财务部一份,以便掌握公司经营及资金的需求情况。
二、 财务部对各往来账户要明细核算,要定期与供货厂商对帐,随时掌握资金结算情况,防止出现呆账、坏账和死账。
三、 采购商品原则上不准许预付货款,特殊情况确需预付货款时,须经采购副总审批并报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后,方可执行办理相关业务。
四、 本公司商品经销付款方式主要包括:预付货款、货到付款、账期、压批、月结。业务部应对经销商品设专人负责,并对该商品的进、销、存进行监控和管理,尤其是对经销商品中的预付、现款和账期15天以内的商品采购进行监控与管理,出现问题时应及时逐级上报,并形成处理结果予以执行。
五、 每月25日至月底,采购部、业务部、企划部应将下月资金开支与计划上报财务部。其中:1、采购部、业务部所属各部应将下月需支付的经销、代销、联营商品货款详细填列具体内容后附表格。2、企划部应将下月所作的促销企划方案及相应资金需求详细列报。
六、 财务部根据各部门上报计划和预算做出具体审核,在报总经理审批后,做出具体计划和预算执行数额,各部门应严格控制和执行。
七、 财务部的商品货款结算的具体管理规定如下:
1、 经销商品货款的结算:结算是在“资金开支有计划”的原则下由财务部监督执行。
(1) 预付货款的结算:此种商品采购一般情况下是属于计划外开支,因此应先提出资金追加计划和相应的审批报告,在审批后填写“货款结算审批单”,按审批权限签批,然后持:资金追加计划、预付货款审批报告和货款结算审批单到财务部结算中心领取货款。在商品入库后,采购人员应及时到财务部办理结算手续,同时打印结算单,并注销支票等结算手续。
(2) 货到付款的结算:采购人员应以“资金开支计划”和相关合同的规定,在商品入库后办理“货款结算审批单”的签批,然后持供货发票、商品入库单到财务部结算中心打印结算单,同时支付厂商货款。
(3) 账期、压批、月结等商品货款的结算:
a、 采购部应在账期到期前2天通知供应厂商到财务部对账,与此同时应查明该厂商商
品销售情况,对滞销商品提出处理意见。
b、 财务部结算中心根据厂商提供的单据详细核实准确无误后,加盖个人人名章,交采
购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c、 采购部应详细填列审批单,应将供应厂商的进、销、存等资料填明,填写时,字迹
工整,不得有涂改、描画、错位等。如出现,财务部有权拒收不符合规定的审批单。
d、 采购部应在账期到期后2日内办理完审批手续交结算中心。结算中心根据供货厂商
提供的加盖收款单位印章的收款单或同供应厂商签订的付款协议支付货款。
销、联营商品货款的结算,财务部根据采购部的资金开支计划,具体实施结算业务。
(4) 财务部结算中心按计划在每月10日前将结算清单打印出,供应厂商根据付款结算表,到财务部提取结算单,回原单位开发票后交采购部办理审批手续。采购部在详细填列审批单并办理审批手续后,于次日交财务部结算中心。结算中心根据供应厂商提供的加盖收款单位印章的收
款收据支付货款,或根据同供应厂商签订的付款协议直接支付货款
2、 不论何种结算方式,在财务部对账时,如出现基础信息、税率、进价、进货数量、负毛利、负库存等问题,采购部应在2日内更改,否则财务部有权拒付该采购人员的货款,直至问题解决。
3、 采购部应通知代销商品的供应厂商于每季末提交一份对账清单将本季度该供应厂商的进、销、存的账目提供给财务部资金往来会计,进行对账,如出现不附,财务部有权责成采购人员在5日内核实。
4、 财务部货款结算的具体时间为:
(1) 经销商品根据资金开支计划,在兼顾企业信誉和财务部内部工作的情况下,到期即付,但在每月25日到次月10日之间属于财务结账期,可能出现结算速度缓慢的情况,因此,采购人员应同供应厂商协商以防发生误解。
(2) 代销、联营商品货款结算期为每月10日至25日。
经营管理费用开支范围的规定
经营管理费用开支范围的规定:
一、 办公室负责审批的费用开支项目:
1、 所有机动车辆日常维修、保养和所需各种燃料。
2、 机动车辆营运中所发生的各项税、费、保险、驾驶员体检、机动车辆的大修理等费用。
3、 所有报刊、杂志的征订费用、邮电费。
4、 各类会议所发生的费用,以及差旅费。
5、 档案管理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6、 其他相关费用的开支。
二、 人事部负责审批的费用开支项目:
1、 支付的各种工资、奖金及相关费用。
2、 公司员工的各种培训费用、教育经费的开支。
3、 办理劳动、人事调动、招聘手续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4、 各类社会保险金、医疗保险等的支出费用、员工牌证的制作费用。
5、 公司员工工装的订制费用。
6、 其他相关费用的开支。
三、 企划部负责审批的费用开支项目:
1、 各类广告费、公司形象宣传所涉及的费用开支。
2、 企业优惠卡片、POP等的制作费用。
3、 公司内部各种报表、传票订作费用。
4、 其他相关费用的开支。
四、 电脑部负责审批的费用开支项目:
1、 购置各类计算机、电子监控设施开支费用、软件费用。
2、 计算机网络日常维修和保养费用。
3、 计算机软件开发费用。
4、 电子监控设备的维修与保养费用。
5、 购置计算机、电子监控设备相关备件配件的开支。
6、 其他相关费用的开支。
五、 财务部负责审批的费用开支项目:
1、 与税务、银行等职能部门接洽时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开支。
2、 财务专业性各种耗材办公用品的购置与专业性书籍的购买费用。
3、 企业各种资产(车辆除外)相关税、费、保险等费用的开支。
4、 其他有关费用的开支。
六、 采购部负责审批的费用开支项目:
1、 在采购过程中发生的会务费、差旅费等费用的开支。
2、 经销商品经营过程发生的运输、自然损耗等相关费用,以及资金占用利息等。
3、 在进行市场调研分析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支出。
4、 集团外销部在营销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支出。
5、 业务部在接洽卫检、商检、物价、计量等职能部门时,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
七、 营运部负责审批的费用开支项目:
1、 各类商品所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仓储费的开支。
2、 卖场卫生清洁费用的开支和服务设施耗材、耗品的开支。
3、 店内营运器材的日常维修费用的开支。
4、 前台部、物流部相关费用的开支。
5、 其他相关费用的开支。
八、 行政部负责审批的费用开支项目:
1、 各种非经营性固定资产的购置费用及修理费用的开支。
2、 各种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的购置费用及修理费。
3、 各种复印耗材的购置及相关复印、打印、晒图等费用的开支。
4、 配置各类通讯工具、维修及话费的开支费用。
5、 接待过往来客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6、 职工就餐、劳保用品等各种福利费的开支。
7、 防损部工作所发生的相关开支。
8、 后勤工作所涉及的各项费用开支。
九、 工程部负责审批的费用开支项目:
1、 购置各类经营性固定资产与维修费用的开支。
2、 公司各项工程改造项目所发生的费用开支。
3、 水、电、燃气、电梯、空调、排水、排污、冷库冷柜等设备的运营、供应、维护、配置等日常费用的开支。
4、 与绿化、环保、路政等职能部门接洽联系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5、 其他相关费用开支。
经营管理费用开支管理规定
费用管理是在“费用开支有预算”原则下具体实施的。每月月底前,公司各部门应将下月各部门所需费用开支进行预算列表上报,再经财务部审核上报总经理审批,下发各部严格执行。各
部门费用开支详见前述开支范围。另外,各部门应制定专人对预算的填列上报和执行进行管理。
现就专项费用的管理予以规定:
一、 差旅费用审批签报的管理规定:
根据《财务通则》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着既保证出差人员生活与工作的需要,又节省开支的原则,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公司董事长、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因其直接代表公司形象,因而出差所乘交通工具及费用标准,在本着节省开支原则的前提下,实行实报实销,不计算补助。
2、 部门经理、财务主管因工出差,异地往来可乘坐火车硬座(卧)、空调软座客车,其它费用(包括:住宿费、补助、补贴和外地市内交通费等)实行包干到人的原则,具体标准为:部门经理、财务主管:150元/天;部门内主管:120元/天
3、 公司普通员工因公出差,异地往来可乘坐火车硬座、长途客车,其它费用(包括:住宿费、补助、补贴和外地市内交通费等)实行包干到人的原则,具体标准为:100元/天。
4、公司员工出差需要乘飞机时,需报总经理批准;不同职务员工共同出差,交通工具标准就高不就低。
5、 出差借款审批程序:
(1) 因公出差员工在出差前填写“公差借款单”。借款时,依次经过部门经理、分
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审签后,到财务部办理借款。没有具体分管副总经理的部门员工出差,必须由总经理审签。
(2) 实行备用金制度的部门,借款人报销时,由财务部付讫现金,借款滚动使用。
(3) 出差借款自最后一天的住宿日期或回本市车船票日期算起,在十日内到财务部
办理报销还款手续(特殊情况除外),否则,财务部有权在借款人工资中扣除。
6、 出差签报程序:出差签报人在粘贴差旅费报销单后,先交财务部负责报销业务的会计处验审,然后按财务开支审批程序签批,最后到财务部负责报销业务的会计处报销。
二、 行政部调用办公用品的管理规定:
行政部是低值易耗品的监管部门,是公司费用预算执行的重要部门,因此应设专人对其所管费用开支项目进行核算管理,而且于每月底将低值易耗品领用分配表上报财务部。为了降低费用开支,行政部从卖场调用办公用品应按:以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1、根据“费用预算”和各部门的领用情况,随时办理调拨手续,即:在调用时,填列“商品调拨单”,经行政副总及行政部和防损部经理审批后,到卖场提调。
2、营运部各主管在接到行政部“商品调拨单”后组织人员协助行政部提调。在行政部将商品提调完毕后,到财务部办理结算手续,然后财务部通知电脑部做出提调手续,并通知营运部。
3、行政部对从卖场提调的商品应单独核算并报行政副总和财务部,如调拨商品超出审批签报范围还应上报总经理。
其他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
一、 现金管理:
应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加强对现金收入、付出和结存的监督检查,确保现金的安全完整及合理使用,任何人、任何部门不得扩大现金的使用范围。凡超过现金使用范围和规定标准(100元以上),必须实行转账结算。不准以白条顶替现金;不准挪用现金;不准私人借用公款;不准单位之间套换现金;不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储;不准保留账外现金;不准假造用途套取现金;不准以任何票证代替人民币;不准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存入或支取现金。
二、 支票管理:
(1) 严格遵守结算纪律,财务部在签发支票前,出纳人员应该认真查明银行存款的账面
结存余额,防止签发空头支票。在签发支票时要详细填明日期、收款单位或收款人,
列明款项的用途和金额,并进行认真登记,以更备查。借用支票经办人要妥善保管
好支票,如果已经签发的现金支票遗失,应立即向开户银行申请挂失;空白支票或
已经签发的转账支票如果遗失,要及时请求开户银行和收款单位协助防范。因遗失
支票造成的经济损失,要对责任人按损失金额的一定比例进行处罚。
(2) 采购业务借用支票,按采购资金拨付审批程序签批。借用支票者,要及时到财务部
办理归还手续,归还期限从借出日起不得超过15天(月底无论支票使用与否,都必
须到财务部核销)。若到期未归还者,再借用支票时,无论任何原因,财务部有权拒
绝开出支票,直至办完原领支票的归还手续。
(3) 空白支票不准外借,不准以支票换取现金或以现金换取支票。作废的支票应加盖“作
废”戳记,与存根一并交还财务部。
(4) 财务部要加强对支票的监管和控制,银行出纳员或其他分管人员做到及时对账,月
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银行未达账项于次月8日前通知所在开户银行查明
原因,并在月内及时查清业务的负责人和责任人,责令其按规定办理核销手续。
二、 异地结算管理:
公司异地结算主要以电汇方式进行结算,如需办理汇票等其他方式进行结算货款,还应到集团财务审计处办理审批手续,然后按资金拨付审批程序签批后,财务部办理付款手续。
三、 业务招待费及出租车费的报销:
业务招待费是企业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费用,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标准。对因业务需要,在外招待的,必须先由经办部门写出申请,如情况特殊,无法先写申请的,回来后要写出报告,由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审批后,方可报销。市内出租车费,原则上不报销,确因工作需要而乘坐的,要写出书面情况报送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审批后,方可报销。
四、 财务部要加强对原始发票的审核、监督、控制,保证原始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不符合规定的发票,拒绝受理并及时报告领导。用于购置材料辅料、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以及修理配件等,原则上要求取得增值税发票,特殊情况下,经批准可使用普通发票。
原始发票的审核重点放在收付款单位名称、账号、税务登记号、单价、数量、金额等方面。在审核中对手续不全、内容不真实、数据不准确或超过标准规定限额的原始单据,财务部不予受理,对伪造、涂改或不合法定手续的原始单据,除不予受理外应及时向总经理报告。现金收付必须当面点清,认真识别真伪,事后发现差错的由经办人负责。
五、 清欠管理:
1、 因购销业务和其他业务发生形成的债权或债务,其业务经办部门和经办人负责债权债务的清理工作,债权清理时间不找过一个月(合同规定除外)。债务的清理时间根据资金状况有财务部和业务部共同商定。
2、 在规定的清理时间内,业务部门没有及时清理债权债务的,财务部的分管人员应下达债权债务通知书,督促业务部门及时清理。
3、 财务部要建立债权债务的核对制度,财务人员要在每月十日前将债权债务的结存余额通知业务部门和业务经办人,由业务部门的经办人负责同其他业务单位进行核对账目,必要时财务部配合其共同核对账目,防止债权债务不清、金额不符,给企业造成损失。
4、 业务部门没有按规定清理债权债务的,一方面,财务部不再安排该部门使用任何资金,另一方面,要追究业务部门负责人、经办人的责任,情节严重者将严肃处理。
六、 其他管理:
1、 不准给系统外单位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违反者将追究负责人、责任人的责任,并进行严肃处理。
2、 货币资金的日常管理由财务部出纳人员具体负责,各级部门人员应积极支持出纳人员按照本制度履行职责,不得借故刁难、打击报复。
3、 各部门要认真执行本规定,加强财会基础工作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堵塞漏洞,提高财会工作的管理水平。
4、 本规定自即日起执行,未尽事宜财务部提出修订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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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制度是规定事业单位财政管理原则和财政运行机制,明确事业单位收支范围及权限的一系列制度。下面是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欢迎参阅。
为了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设置财务科,负责本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财务科职能为: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各项财审法律、法规、制度。
2、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负责单位财务监督和管理。
3、编制财务预算,加强核算管理,准确反映、分析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
4、做好资金的管理工作,做好会计核算、财务报表编制和分析工作,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5、加强监督管理,做好单位资产的核查工作。
二、财务工作的原则与要求
1、 采取借贷记账法,以收付实现制为记账基础。
2、 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3、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4、财务人员应按月及时根据账簿记录、编制财务报表,上报单位主要负责人,并报送相关部门。
5、财务人员应逐月复核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账款、账证、账表相互符合,并且字迹清楚、账面整洁、日清月结。
6、财务工作建立内部牵制制度,帐钱分离,出纳会计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7、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财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财务科负责人监交。
三、现金管理制度
1、严格按现金支出范围使用现金。本单位采用定额备用金制度,用于日常零星开支。出纳人员及业务部门指定专人可领用5000至10000元的备用金。
2、单位职工因工作原因需要借款的,应填写《现金借款单》,经科室负责人证明、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到财务科办理借款。
四、费用支出制度
1、办公经费的支出,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注明使用用途,经办人、证明人签字,报主要负责人审批后,财务科方可办理付款。
2、财务科对发票、凭证、票据手续不完备、有涂改现象,人民币大小写不正确、不相符、不按规定填写、粘贴的报销单据有权拒绝受理。发票开具日期至报销日期超过两个月的,会计人员应要求更换,否则不予报销。
五、工程支出制度
1、工程支出需结合工程实际进度,按工程合同资金支付条款中规定的付款比列支付工程进度款。
2、首次支付工程进度款的工程需向财务科提供工程合
同原件,竣工结算的工程最后一次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需向财务科提供工程审计报告原件。
六、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单价1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资产纳入公司固定资产核算。
2、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入账,不提折旧。
3、固定资产要做到有账、有卡,账实相符。财务科负责固定资产的价值核算与管理,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
4、固定资产采购完毕后,采买人需将完整发票连同采购单交财务科入账。
5、财务科应定期会同办公室进行资产清查盘点工作,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全面清点实物,核对账卡,标签是否相符,并对盘点情况做书面记录,签字确认存档。
七、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凡是本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本、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2、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账、主管),并由装订人员在封底、封面粘贴处加盖骑缝名章。整理装订后的会计档案必须建立登记薄,指定专人保管。
3、调阅会计档案要严格履行手续。本单位人员调阅,经主管财务领导批准;外单位人员调阅时,要持有正式介绍信,
并注明调阅的内容,经主管财务领导批准,填写《会计档案调阅登记表》后才能调阅;调阅时由本单位会计人员陪同,只能调阅内容有关的资料,不能将会计档案携带外出、拆卷,需要抄录和复制的要由主管财务领导批准。
第三十一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各类会计凭证、会计账薄、会计报表的保管期为15年,会计决算报表和重要会计资料应永久保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八、本制度由本单位财务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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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局机关财务和财产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规范开支,特制订了机关财务制度管理规定,欢迎参阅。
一、加强局机关的财务管理,强化预算约束,规范财务行为,努力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财政经费的使用效益。
二、局机关发生的所有支出必须纳入部门预算,年初由财务审计处对各处室提出的支出预算进行初审及综合平衡,支出预算经局党组批准后实施,杜绝无预算及超预算支出。
三、局机关所有的经济业务,都必须填制和取得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准确、完整。送财务审计处审核时,经手人、证明人、支出明细清单等必须齐全。
四、必须认真遵守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凡列入政府采取目录范围内的采购项目,均应根据政府采购操作业务流程办理,不得违规采购。
五、局机关对外签订凡涉及收、付款业务的合同(协议),经办者需提供一份留存财务审计处,以作为财务审核付款的依据。
六、办理经费报销需由相关处室填写《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经费支出审批表》并附原始发票及支出明细单,送财务审计处审核。财务审计处在审批表上签署经费列支渠道、该项目的指标及支出情况等审核意见,报分管局长签署意见后,送局长审批。经局长审批后财务审计处方可报销。
七、因公务活动确需预借经费,一律填写正式借据。1000元以内的由处室负责人签字,分管局长批准;超过1000元的,由局长审批。
八、各处室所涉及的收款业务一律由财务审计处归口管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各处室一律不得私设小金库。办理结算需用支票的,一律由局长审批。
九、凡经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讨论同意召开(举办)的会议(活动),统一由办公室填写会议(活动)预算表,经局长审批后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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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订企业财务制度管理规定,欢迎参阅。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局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二、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主任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三、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四、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账。
五、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六、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账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交接必须由建设局财务科监交。
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
七、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账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八、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九、一切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十、公司以单价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机器设备;
3、电子设备(如微机、复印机、传真机等);
4、运输工具;
5、其他设备。
十一、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1、房屋及建筑物35年;
2、机器设备10年;
3、电子设备、运输工具5年;
4、其他设备5年。
固定资产以不计留残值提取折旧。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补提足折旧。
十二、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等费用作为原则。需安装的固定资产,还应包括安装费用。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应以投资协议约定的价格为原价。
十三、固定资产必须由财务部合同办公室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的计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1、盘盈的固定资产,以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原价,按新旧的程度估算累计折旧入账,原价累计折旧后的差额转入公积金。
2、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冲减原价和累计折旧,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3、报废的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减除清理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净值的差额,其收益转入公积金,其损失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4、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都要办理会计手续,并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进行核算。
资金、现金、费用管理
十四、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
好运用,提高效益。
十五、银行账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账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借账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账套现。
十六、银行账户的账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十七、银行账户印鉴的使用实行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出纳保管,法人代表和会计私章由会计保管,不准由一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十八、银行账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账,不准多笔汇总高收,也不准以收抵支记账。按月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未达收支,应作出调节逐笔调节平衡。
十九、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不得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面正式委托并经总经理批准,不准改变收款单位(人)。
二十、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不得以白条抵作现金。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确保库存现金的账面余款与实际库存额相符,银行存款余款与银行对账单相符,现金、银行日记账数额分别与现金、银行存款总账数额相符。
二十一、因公出差、经总经理批准借支公款,应在回单位后七天内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并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二十二、严格现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余投资、工程支出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不得直接兑付现金。
二十三、领用空白支票必须注明限额、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报总经理报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废支票均必须存放保险柜内,严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盖上印章。
二十四、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部门负责人签名,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付款。
二十五、未经董事会批准,严禁为外单位(含合资、合作企业)或个人担保贷款。
二十六、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否则按违章论处并对该资金的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
办公用具、用品购置与管理二十七、所有办公用具、用品的购置统一由办公室造计划、报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购置。
二十八、所有用具必须统一由办公室专人管理。办理登记领用手续、办公柜、桌、椅要编号,经常检查核对。
二十九、个人领用的办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和外借,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其它事项
三十、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其它财务资料。
三十一、积极参与建设资金的筹措工作,通过筹集资金的活动,尽量使资金结构趋于合理,以期达到最优化。
三十二、配合公司业务部门对项目工程的竣工、财务决算进行监督管理。
三十三、自觉接受上级主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检查指导,并按其要求不断完善制度、改进工作。
企业财务制度管理规定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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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教学业务的发展,特制订学校财务制度管理规定,欢迎参阅。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规范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教学业务的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地方有关法规,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2条 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学校的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
第3条 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集办学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资产闲置、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第4条 根据我市教育局2010年1月1日印发的《市民办学校财务会计管理规定》,结合学校章程,我校采用《小企业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
第5条 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董事会和校长的领导下,财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学校设置财务部,财务部设主任一名,财务副主任一名,会计一名,出纳一名。
第6条 学校财会人员的岗位职责一、财务主任的岗位职责1、在学校董事会及校长的领导下,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等各项制度,随时检查各项财务制度在学校的执行情况,如发现违反国家财税法规及本制度的行为,应予抵制,并及时书面报校董事会及校领导。
2、审核学校的会计原始凭证是否符合会计工作规范的要求,是否符合国家的税务、会计的有关规定,对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规的原始凭证应予拒绝受理,并且退回经办人。
3、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向校长及董事会提供反映学校经营情况的财务会计资料。负责学校年度预决算的编制工作,并就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差异分析,报学校领导和校董事会,按时做好月度财务核算,并就月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
4、审核记账凭证,审核或编制内部管理财务报表,编写财务分析报告,按时上交校领导及校董事会。
5、严格审核学校的各项费用开支,审核学校收缴费是否符合物价管理规定,组织好学费的收缴、入库、上缴工作,亲自或督促班主任及时催缴学费。
6、协助总务处及组织财务人员对学校的资产(包括现金、固定资产、教学设备、图书资料、其它财产物资)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盘点,核对账实是否相符。
7、在坚持各项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协调好与各个部门的关系,做好服务工作,积极配合好学校领导,当好家,理好财。
8、做好资金的安全保障工作,配合好总务处,做好学校资产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分布在学校各部门的财产安全与完整。
9、协调与当地税务、物价部门、银行等学校外部的往来关系。
10、参与经济合同的评审工作,防范经营风险,做好学校对外签订合同的预审、备案、保管、整理工作。
11、安排指导财务人员各个岗位的工作,并组织学校财务部门每月的工作小结会,总结学校财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高财务工作水平。根据招生收费工作需要,安排好节假日
人员的值班工作。
12、按时完成校董事会及学校领导交付的其它临时性工作,同时以身作则组织与带好财务队伍,将财务工作做得更好。
二、财务副主任岗位职责
1、财务副主任由集团公司指派,不驻校,不坐班;
2、第月15日前向财务主任收集上月的财务报表、财务分析及预算执行情况、税务申报资料、银行对账单等资料;
3、可不定期进行账务与报表等资料的对照复核,必要时向财务主任进行相关情况的咨询;
4、了解学校预算编制与执行情况,协助财务主任严格执行学校年度预算;
5、协助财务主任作好学校的财务经营建议;
6、做好学校董事会安排的其它工作事项。
三、财务会计岗位职责
1、按照国家财经法规、会计制度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编制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不包括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的登记与结账、对账,做到账务处理手续完备、数字准确、
账目清楚。
2、银行划款缴交学费发票的开具,并做好学生缴费与发票相对应的备查工作。
3、按要求预编内部会计报表,编制对外财务会计报表,负责税务申报,完成教育、物价、税务等政府管理部门规定的具体工作。
4、做好收款收据、发票、统计资料、财务会计资料及其它财务资料的归档、整理、装订、保管、备份工作。
5、学校供应商货款结算的预审工作。
6、财务主任或学校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四、出纳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现金管理的制度,做好现金、支票收支存的日常工作,每日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并与会计账核对,以保证账账相符。
2、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管理规定,超过部分必须送存银行,不坐支学费,不白条抵现,坚持学费款与费用款分管的原则,坚持收支两条线。
3、对个人借款、个人费用、分期付款、先付货款(定金)做好备查登记工作,确保学校资金的安全。
4、每日编制现金流量表,月末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未达账项要及时查询,并督促相关人员及时处理。
5、不得将出纳工作随意交他人代管,如确有必要离岗时,必须由财务主任指派他人代管,而且必须做好交接工作。
6、做好现金的日清月结工作,保证账实相符,遇有情况,必须及时上报财务主任。
7、做好员工膳食收费系统的日常工作。
8、招生收费的统计、复核、检查与对账工作,完成财务主任交付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 学校预算管理
第7条 预算是指学校根据教育教学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学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学校预算的主要内容是支出预算。
第8条 预算编制方法支出预算,应根据学校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需要和财力可能测算编制。支出预算的编制,应在保证学校人员经费、行政办公经费支出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项支出。代支款项不纳入学校支出预算,代收代支款项应纳入代管款项科目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第9条 预算编制的报审批程序学校预算由学校按照人员经费、行政办公经费这两大经费支出项目提出预算方案,该预算方案应根据以收定支,适当结余的原则编制。学年度预算应在每学年开始的暑期编制完成,并上报学校董事会。校董事会根据上学年度的经费支出预算执行情况,批准下学年度的预算。
为保证学校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董事会一般应于每学年度开学前(即每年的8月20日前)批准学年度预算方案。如因故未获批准,校长有权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先行支付相关费用,待预算方案获得批准后,先行支付的费用应纳入批准的的预算方案。
校长在批准的预算资金范围内,根据学校的教育教学情况,决定预算内资金的具体使用。
第10条 预算的调整学校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国家相关政策或法规有较大调整,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确需调整时,可以报请学校董事会调增或调减支出预算。学校根据董事会的相关批复,重复前款相关程序。
第四章 收入管理
第11条 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学杂费收入。
第12条 学校收入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学校从财政(教育)部门取得的各项事业经费,主要是教育行政部门按学校收取的公办学生的学位数拨付学校的事业经费。
二、学杂费收入,即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依法取得的收入,包括按物价部门核准收取的应收费用,主要是学生缴纳的学杂费。
三、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社会捐赠,利息收入等。
第13条 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物价部
门批准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账户,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第14条 学校收费管理的具体规定
一、学校收费项目的规定
1、学杂费,即向学生收取的教育成本费。
2、学习、生活用品费(即代收款项),用于学生日常生活、学习的用品。
3、其他费用,指未纳入上述收费项目,但按政府部门规定、根据学校教育教学需要而零星收取的费用。
二、收费人员的规定
1、教育成本费、代收款项统一由财务部或由学校授权招生办收取,其他人员或部门未经授权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
2、学生零星款项(如校服、红领巾款)由生活教师(走读生由班主任)收取,并及时交到财务部。
3、学生的市外交通费由校车长代为收取,电话磁卡费由总务处代为收取,统一交到财务部。
4、对于其他因工作需要确需由非财务部收取的费用,必须事先征得财务部的同意,并在其指导下才能收取,否则作违规处理。
5、其他费用的收取按财务部的相关规定办理。
三、收费金额的规定
1、成本费按学校规定收取,代收代支款项按家长选择的就读方式收取。
2、对于本花园的物业业主子女,须持集团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证明,按规定享受优惠。
3、教职员工的子女在本校入学,其成本费收费按学校规定办理,先到人事部办理预审手续,经校长批准同意后,按批准的金额收取。
4、其他费用的收取,按物价部门批准、由学校公示的价目表收取。
四、收费流程
(一)学费及代收费
1、老生:家长选择就读方式财务派发缴费通知家长缴费(现金/存折/银行转账)财务汇总学生就读方式统计表并报总务一份总务制作就读卡片学部、总务提供服务家长向学部重新申请选择就读方式财务计算补退费总务更改就读卡片学部/总务根据相应收费标准提供服务。
2、新生:家长选择就读方式招生办办理入学手续家长缴费(现金/存折/银行转账)总务制作就读卡片学部、总务根据相应收费标准提供服务家长向学部重新申请选择就读方式财务计算补退费总务更改就读卡片学部/总务根据相应收费标准提供服务。
(二)市外交通费校车长期统计学生乘车考勤校车管理员汇总校车长签字确认(电子表格发财务)财务审核汇总校车长定期收取车费并上交财务。
五、其他
1、财务部于每学期开学前按规定制定价目表,置于校内网,以供查阅。
2、财务部每学期定期(如一个月一次)提供学生就读方式明细表给学部,学部生活老师或班主任应认真进行核对,如有学生交费与服务不符的,应通知家长向学部办理转档手续。
3、学生临时休学的,学部应于三天内书面通知总务及财务,以便办理暂停服务手续,待最终确定结果后,再按规定办理正式手续,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学部相关负责人员承担。
4、校财务部将不定期对学生交费情况进行现场核对,将核对结果告知校办。校办应将核对情况作为当月绩效考核内容之一,如现场核对结果与实际情况有出入,将对直接责任人员(如生活老师、班主任、学部主任、德育主任等)给予100500元的经济处罚,并直接从其当月绩效工资中扣除。
5、其他未述及的收费管理,参照现有相关规定办理。
第五章 支出管理
第15条 支出是指学校为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16条 学校的支出包括:
(一)主营业务成本:即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其内容包括与教学直接相关的教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租赁费、折旧费、教研活动支出、教学资料支出和其他费用等。
(二)管理费用:包括教师以外的管理人员、工勤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奖金、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租赁费、折旧费、修缮费、取暖费、物业费等。
(三)财务费用:包括利息支出、汇兑损失及相关手续费等。
(四)营业外支出: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如固定资产的盘亏等。
第17条 学校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必须以不影响正常教学活动为前提。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并按照一定的比例合理分摊。
第18条 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学年度初由校董事会批准的年度预算计划。超预算支出项目,报董事会批准后,由财务主任及财务副主任共同签字确认、由校长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19条 学校要加强对支出的管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
第20条 学校的费用支出管理制度。
第六章 年度净收益及其分配
第21条 年度净收益是指学校年度收入扣除办学成本后的余额。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弥补以前年度经营亏损,其余部分并入学校结余。
第22条 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学校应当从年度净收益中,按不低于25%的比例提取学校发展资金,用于学校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按不低于5%的比例提取奖学助学基金,用于支付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开展勤工助学活动报酬及困难学生补助等;按不低于10%的比例提取风险保证金,用于学校发生意外事故和学校终止的善后处理。
本条各项资金提取累计未使用总额达到本年度预算支出总额的70%时,不再进行提取。
各项基金的使用须在年度预算内做专项预算并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剩余部分按国家相关规定,由校董事会决定其分配方案或其他用途。
第七章 资产管理
第23条 资产是指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24条 学校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25条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暂会款项、借款、存款等。存款是指学校在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过程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各类材料、燃料、消耗物资和低值易耗品等。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从企业会计制度相关规定),对应收及暂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对确定无法收回的应收及暂付款项,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经规定程序批准后核销。对存货应当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存货的盘盈、盘亏应及时进行调整。
第26条 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学校的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年限如下:
一、房屋和建筑物,折旧年限为20年;
二、专用设备、交通工具和陈列品,折旧年限为10年;
三、一般设备、图书和其他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5年。
上述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规定,可根据国家相关财务制度进行调整。
第27条 学校固定资产的报废和转让,一般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核销。大型、精密、贵重的设备、仪器报废和转让,应当经过有关部门鉴定,报校董事会批准。
第28条 学校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账、卡、物相符。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应当按规定的程序及时处理。
第29条 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及其他财产权利。学校转让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
第八章 负债管理
第30条 负债是指学校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
第31条 学校的负债包括借入款、应付及暂存款、代管款项等。代管款项是指学校接受委托代为管理的种类款项,该类款项的管理原则为按实收取、按实支付、多退少补,不能有结余。
第32条 学校应当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别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第九章 财务清算
第33条 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或校董事会决议等,学校发生划转撤并时,应当进行财务清算。
第34条 学校财务清算,应当成立财务清算机构,在业务主管部门、校董事会或其授权机构的监督指导下,对学校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和管理工作,并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第35条 学校的财务清算结束后,经业务主管部门、校董事会或其授权机构的审核批准后,分别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章 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第36条 财务报告是反映学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学校应当定期向各有关主管部门、校董事会及其他有关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
第37条 学校报送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支情况表、现金流量表、有关附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
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学校收入及支出、年度净收益及其分配、资产负债变动,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38条 学校的财务分析是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应当按照业务主管部门及校董事会的规定和要求,根据学校财务管理的需要,定期编制财务分析报告。财务分析的内容包括学校预算执行、资产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及财务管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财务分析指标包括预算收支完成率、人员支出与公用支出分别占总支出的比率、资产负债率、学生人均支出增减率等。学校可以根据本校特点及不同时期的实际情况增加财务分析指标。
第十一章 会计档案管理及其他
第39条 会计档案管理会计档案是学校经营活动过程中形成的财务会计资料、文件等。
一、会计档案的内容,主要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报告、查账报告、验资报告、财务管理制度、会计制度、学校章程、合同、协议、权利证书、缴费名册等。
二、会计档案的整理与装订会计档案在归档之前应分类整理、装订,会计档案封面的内容应填写齐全,相关人员签字盖章确认。
三、会计档案保管1、学校财务部应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好学校会计档案;2、对于会计档案的归档必须制作归档清册,相关保管人员、经手人员、借阅人员必须在清册上签字,以明确责任;四、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1、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为15年;2、银行对账单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为15年;3、会计账簿为15年;4、会计报表及会计报告类为15年;5、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为25年;6、年度决算会计报表为永久保存;7、会计档案归档清册为25年;8、合同、章程、协议、验资报告、权利证照、许可证、缴费名册保管期为公司存续期。
第40条 财务人员工作移交制度财务人员工作移交,是指财务工作人员岗位变动(辞职、离职、调岗)时,为保持财务工作的连续性,对某一财务岗位进行交接的一项工作。
一、须办理财务工作移交的事项1、经管人员岗位变动,如内部调动、换岗等;2、经管人员辞职、离岗等;3、经管人员临时离岗(3个月以上)。
二、移交人员的职责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完成填制;2、尚未登记会计账目的,应当完成登记,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3、整理好自己所管理的有关资料,并就未了事项写出书面资料交与接交人;4、将自己所经管的现金、支票、发票、物资、材料、证件、印章等编制清单,逐项清点;5、对自己所经管的工作详细地向接交人员交待清楚,直到接交人员能够完全延续移交人的工作为止。
三、接交人的职责
1、对接手的物资、资料、证件清单逐项清点,如有疑问,应向移交人询问;
2、对自己所接手的工作,应详细向移交人询问清楚,直到能够将所接管的工作延续性地开展为止;3、涉及到债权债务的,应当逐项核实清楚,防止坏账、呆账的出现。
四、监交人的职责1、协调解决交接双方争议,不能解决的应上报处理;2、通过交接工作,
检验财务工作,检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方法,以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五、交接责任1、监交人应对交接过程中出现的争议予以及时解决或上报解决,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监交人负责;2、移交人对移交前所经管的工作承担责任,接交人对接管后的工作承担责任;3、由移交人没有向接交人交待的事项引起的后果,由移交人负责;4、对移交时急需处理的事项,接交人应当及时处理,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接交人负责;六、移交工作的监交人员1、会计、出纳人员的工作移交,由财务主任监交;2、财务主任的工作移交,由上级领导指定授权人监交。
第十二章 附则
第41条 本制度由学校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学校财务制度管理规定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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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我校的财务管理工作,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严格财经纪律,特制订高校基建财务管理规定,欢迎参阅。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完善财务监督,规范学校财经行为,提高资金使用质量和效益,促进我校特色发展、科学发展,根据《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财教〔2012〕488号)和上级有关财经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学校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 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有效控制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学校决算,真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依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学校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真实完整地反映资产使用状况,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加强对学校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
第四条 学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学校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
第五条 学校设立财务处。在校长的领导下,统一管理学校财务工作。
第六条学校校内非独立法人单位因工作需要设置的财务机构,应当作为学校的二级财务机构,应当接受学校一级财务机构的统一领导、监督和检查,并实行会计委派制,根据被委派单位的组织类型、业务规模和实际需要,委派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和一般会计人员。二级财务机构应当遵守和执行学校统一制定的财务规章制度。
第七条 学校按照上级规定和学校事业发展需要配备足够的财会人员。财会人员必须具备与其工作岗位相适应的资格和能力,熟悉国家有关法律和财务会计制度,恪守职业道德。财会人员的调入、调出、职务评聘以及被委派单位财务机构负责人的任免、调动或者撤换,由财务处会同有关部门办理。被委派单位其他财会人员聘用需报财务处审核批准。
第三章 预算管理
第八条 预算是指学校根据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由校级预算和校内预算组成。其中校级预算是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并按规定程序,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审核批准的年度综合财务收支计划。校级预算是学校经济状况的综合反映,是学校进行各项经济活动的前提和依据。校内预算是校级预算按事权和财权相结合、责权利相统一原则在校内的分解和落实。在实施年度开始前编制,其内容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第九条 预算编制应当遵守“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预算应当自求收支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注重效益、勤俭节约的原则。
第十条 校党委会是学校预算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其职责是:审查、批准学校关于预算的规章制度;确定学校预算编制的方针、原则;审议、批准学校预算方案和预算调整方案,解决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财务处是学校预算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编制学校预算建议草案;组织学校预算的执行;编制学校预算的调整方案;负责向校党委会、校长、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学校预算执行情况。
第十一条 学校依据财政部门和上级主管单位有关预算管理工作的要求,以及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结合预测的财力,编制年度财务收支预算。
第十二条 为了保证预算的科学性和规范性,预算编制必须坚持全面性、稳妥性、效益性和重点性原则。
第十三条 学校预算具有约束全校经济活动的效力,财务部门和全校各单位应自觉维护预算的严肃性,任何人不得随意增加支出预算或无预算项目,不得随意在不同预算科目之间进行资金调剂。对确属调整的预算项目,必须提交书面报告,提交校党委会批准。
第十四条 决算是指学校根据预算执行结果编制的年度报告。学校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决算,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加强决算审核和分析,保证决算数据的真实、准确,规范决算管理工作。
第四章 收入管理
第十五条 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十六条 学校收入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
1.财政教育拨款,即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教育拨款。
2.财政科研拨款,即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科研拨款。
3.财政其他拨款,即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本条上述拨款范围以外的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即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
1.教育事业收入,指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通过学历和非学历教育向学生个人或者单位收取的学费、住宿费、委托培养费、考试考务费、培训费和其他教育事业收入。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教育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学校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教育事业收入。
2.科研事业收入,指学校开展科研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通过承接科研项目、开展科研协作、转化科技成果、进行科技咨询等取得的收入。科研事业收入不包括按照部门预算隶属关系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三)上级补助收入,即学校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学校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即学校在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第十七条 学校各项收入必须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校财务,财务部门将全部收入纳入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对按照规定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的资金及时足额上缴。校内任何单位不得截留、滞留、隐瞒、挪用和坐支。
第十八条 全校各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并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各单位不得自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第十九条 校内收费单位必须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全校的收费票据归口校财务处统一到有关部门申购或印制,确保票据来源合法。任何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领购、买卖、代开、印制、转借和销毁票据。
第五章 支出管理
第二十条支出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二十一条 学校支出包括:
(一)事业支出,即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包括教育事业支出、科研事业支出、行政管理支出、后勤保障支出、离退休支出。
教育事业支出是指学校开展各类教学活动和教学辅助活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科研事业支出是指学校开展科研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行政管理支出是指学校校级行政管理部门(不含各类学生思政教育部门)开展行政管理活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以及高等学校统一负担的不属于后勤保障支出的工会经费、诉讼费、中介费、印花税、房产税、车船税等。
后勤保障支出是指学校为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活动提供后勤保障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包括学校后勤保障部门为提供后勤保障服务发生的各类支出,以及学校统一承担的水、电、煤、取暖等各类公用事业费、物业管理费、绿化费、车辆维持使用费、房屋及公用设施维修费、食堂价格补贴等。
离退休支出是指学校负担的离退休人员的工资、津补贴等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学校为了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教学科研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学校为了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经营支出,即学校在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经营支出应当与经营收入配比。
(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学校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四)上缴上级支出,即学校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五)其他支出,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支出。包括利息支出、捐赠支出等。
第二十二条 学校的各类支出必须全部纳入预算,严格按照预算数控制执行。校内各单位应按确定的支出项目、范围以及支出的额度安排各项开支。
第二十三条 严格执行国家财经制度和财经纪律以及学校的财务规章制度,学校及各单位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能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对违反规定的开支,财务部门应拒绝办理。加强支出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的有效性。
第二十四条 学校从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的专项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并按照规定向财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当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接受财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二十五条 校内各单位的经费支出应规范审批。审批人一般应由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担任,若审批人不是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需要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书面授权并报财务处备案。教学单位的重大事项或大额经费的支出也可实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共同签署。
第二十六条 校内各单位要依法加强各类票据管理,合理合规使用各类票据,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使用正确,不得使用虚假票据。
第六章 结转和结余管理
第二十七条结转和结余是指学校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结转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者因故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经营收支结转和结余应当单独反映。
第二十八条 学校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的管理,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学校非财政拨款结转按照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作为事业基金用于弥补学校以后年度收支差额;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九条 学校应当加强事业基金的管理,遵循收支平衡的原则,统筹安排,合理使用,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规模。
第七章专用基金管理
第三十条专用基金是指学校按照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第三十一条 专用基金管理应当遵循先提后用、收支平衡、专款专用的原则,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规模。
第三十二条专用基金包括:
(一)职工福利基金,即按照非财政拨款结余的一定比例提取以及按照其他规定提取转入,用于单位职工的集体福利设施、集体福利待遇等的资金。
(二)学生奖助基金,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照事业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在事业支出的相关科目中列支,用于学费减免、勤工助学、校内无息借款、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的资金。
(三)其他基金,即按照其他有关规定,根据事业发展需要提取或者设置的其他专用资金。
第三十三条各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和管理办法,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资产管理
第三十四条资产是指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三十五条 学校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三十六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存货是指学校在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各类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等。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对资金支取实行“无现金”报账,对银行存款每月末及时与银行核对存款余额,如发现未达账项应及时查清,坚持银行会计记录和核对银行对账单相分离;对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对无法收回的应收及预付款项,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后核销。对教材、药品等存货应当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对存货盘盈、盘亏应当及时处理。
第三十七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第三十八条 学校应当对固定资产采用年限平均法或工作量法计提折旧。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不考虑残值。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可以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具体按照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制定的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固定资产折旧不计入高等学校支出。
第三十九条 学校应当对固定资产定期或者不定期地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保证账、卡、物相符。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应当按照规定处理。
学校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四十条在建工程是指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达到交付使用状态的建设工程。
在建工程达到交付使用状态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和资产交付使用。
第四十一条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财产权利。
学校通过外购、自行开发以及其他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应当合理计价,及时入账。学校转让无形资产,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取得的收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学校取得无形资产而发生的支出,计入事业支出。
第四十二条 学校应当对无形资产在其使用期限内采用年限平均法进行摊销。对于使用期限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摊销办法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无形资产摊销不计入高等学校支出。
第四十三条对外投资是指高等学校依法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
学校应当严格控制对外投资。在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对外投资的,应当履行有关审批程序。
学校不得使用财政拨款及其结余进行对外投资,不得从事股票、期货、基金、企业债券等投资。
学校以实物、无形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合理确定资产价值。
第四十四条 学校资产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学校出租、出借资产,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第四十五条 学校对外投资收益以及利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取得的收入,应当纳入学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学校资产处置收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四十六条 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资产管理,按照科学规范、从严控制、保障事业发展需要的原则合理配置资产,建立资产共享、共用制度,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第九章 负债管理
第四十七条负债是指学校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
第四十八条 学校的负债包括借入款项、应付及预收款项、应缴款项、代管款项等。
借入款项是指学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入的各类款项。
应付及预收款项包括学校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等款项。
应缴款项包括学校收取的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应缴税费,以及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的款项。
代管款项是指学校接受委托代为管理的各类款项。
第四十九条 学校应当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类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第五十条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财务风险控制机制,规范和加强借入款项管理,严格执行审批程序,不得违反规定举借债务和提供担保。学校不对校办企业和其他单位的借贷提供担保。
第十章 成本费用管理
第五十一条 学校应当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实行内部成本费用管理。费用是学校为完成教学、科研、管理等活动而发生的当期资产耗费和损失。成本核算是指按照相关核算对象和核算方法,对学校业务活动中发生的各种费用进行归集、分配和计算。
第五十二条 学校应当在支出管理基础上,将效益与本会计
年度相关的支出计入当期费用;将效益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会计年度相关的支出,按照有关规定,以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形式分期计入费用。
第五十三条费用按照其用途归集,主要包括:教育费用、科研费用、管理费用、离退休费用和其他费用。
教育费用是指学校在教学、教辅、学生事务和其他教育活动中发生的各项费用。
科研费用是指学校为完成所承担的科研任务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管理费用是指学校为完成学校行政管理任务而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学校校级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各项费用,学校统一负担的工会经费、诉讼费、中介费、印花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等。
离退休费用是指学校负担的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方面的各项费用。
其他费用是指学校无法归属到本条上述费用中的其他各项费用。主要包括:对附属单位的补助、上缴上级支出、财务费用、捐赠支出等。
第五十四条 学校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不能直接归集的,应当按照一定原则和标准合理分摊。
第五十五条 学校应当根据实际需要,逐步细化成本核算,开展学校、院系和专业的教育总成本和生均成本等核算工作。科研活动成本的核算应当细化到科研项目。
第十一章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第五十六条财务报告是反映学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学校应当定期向各有关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的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
第五十七条 学校报送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固定资产投资决算报表等主表,有关附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第五十八条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学校收入及其支出、结转、结余及其分配、资产负债变动、对外投资、资产出租出借、资产处置、固定资产投资、绩效评价的情况,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五十九条 学校的财务分析是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应当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学校财务管理的需要,科学设置财务分析指标,开展财务分析工作。
财务分析指标主要包括反映学校预算管理、财务风险管理、支出结构、财务发展能力等方面的指标(财务分析指标见附表)。
第十二章财务监督
第六十条 学校财务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预算编制、财务报告的科学性、真实性、完整性;预算执行的有效性、均衡性;
(二)各项收入和支出的合法性、合规性;
(三)结转和结余的管理情况;
(四)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有效性;
(五)负债的合规性和风险程度;
(六)对违反财务规章制度的问题进行检查纠正。
第六十一条 学校依法接受主管部门和财政、审计、税收、物价等部门的财务检查监督。建立健全严密的内部控制制度、经济责任制度、财务信息披露制度等监督制度,依法公开财务信息。学校内部的财务监督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三种形式。内部财务监督制度由学校根据国家财经法规和财经纪律,结合学校实际另行制定。
第六十二条 学校支持财务人员依法行使财务监督权。全校财务人员有权按《会计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行使财务监督权,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不同的经济活动实施不同的监督方式,对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有权提出意见或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反映。
第十三章附 则
第六十三条 学校基本建设投资财务管理,应当执行本制度。但国家基本建设投资财务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后勤和饮食等独立核算单位、学校独资和控股的校办企业,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六十四条 本办法没有明确规定的,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十五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淮阴工学院财务管理制度》(淮工院〔2001〕22号)同时废止。
第六十六条本办法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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